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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业会知识普及材料 筹备组工作要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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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业委会知识普及材料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2008年3月13日 筹备组工作要点 1.工作目标: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委员会。 2.工作要领: 一切行动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为目标,而不要涉及任何有关小区管理的具体问题。这些具体问题留待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成立后依法解决。 名词解释 业主 谁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谁就是“业主”,其他人都不具备“业主”资格。 国土房管物 [2003]1024 号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夫妻、父(母)子等关系中,持有房屋权属证书一方,具有业主身份,可以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未持有房屋权属证书一方不具备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小区内的最高权力机构,其地位相当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的地位。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行使权力的具体方式是业主大会会议,相当于我国每年的人大会议。会议通过业主表决的方式,做出决定。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委会 业主委员会的简称,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小区内事项,业委会无决定权(业主大会授权的除外),只有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权力。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委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相当于小区内的“宪法”,是业主之间互相约束的“法规”。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制定出正式《业主公约》前,业主要遵守由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公约》。业主违法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受保护。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筹备组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简称,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组织工作。业委会成立后,筹备组自动解散。 建住房 [2003]131 号规定: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小区办 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小区内成立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委会负有指导职责。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需派员到场。如不派人,属于行政不作为。 居委会 国土房管物 [2004]275 号规定: 社区居委会作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单位之一,组织、指导业主和有关单位依法、有序地开展相应活动。 开发商 是小区的建设单位。本小区的开发商是**房地产公司。法规要求筹备组要有开发商代表。 物业管理公司 是小区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司。 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受聘于业主,为业主服务。业主有依法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力。 投票权 国土房管物 [2004]338 号规定: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照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每一平方米计为投票权计算基数,不足一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计算。此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投票权的计算方式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制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 在****,开发商还保留部分未销售物业,因此其所拥有的投票权可能会超过任何一名其他业主。 问题简答 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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