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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考试文件22考试文件
附件:2010年我省继续开展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2+2”选拔)。
一、选拔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院校代号 院校 专业代号 专业 计划数 考试科目 学费 基础课 综合课 0003 浙江工业大学 21 软件工程 90 高等数学 英语 4400 小计 90 0005 宁波大学 21 法学 35 民法学 法学综合基础 4400 22 国际经济与贸易 60 高等数学 英语 4400 小计 95 000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1 会计学 40 高等数学 会计学 4400 22 电子信息工程 40 高等数学 电路分析 4400 23 软件工程 40 高等数学 程序设计 4400 小计 120 0007 浙江工商大学 21 金融学 80 高等数学 英语 4400 2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0 高等数学 英语 4400 23 工商管理 40 高等数学 英语 4400 小计 150 0008 浙江理工大学 21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30 服装设计理论 绘画基础 7000 2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5 高等数学 工程力学 4400 小计 65 合计 520 二、报名
1.报考条件:
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所有专业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记录、无违纪处分。
(2)通过CET-4级考试(或成绩在国家及格线以上)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在专业前30%。
(3)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4)符合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的相应报考条件。
2.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分报名信息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进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20日至24日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界面提示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取得注册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以真实身份上网登记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提交各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学校,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须在《浙江省2010年“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并现场拍摄考生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元/人)。
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打印《浙江省2010年“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经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后,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实行联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试大纲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其余课程分别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3.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8日,具体时间详见下表:
日 期 4月18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 艺术类综合课考试时间可规定为3小时,具体由招生院校确定。
4.准考证号码由12位数字组成,前2位为招生年份,第3—6位为招生院校代号,第7—8位为招生专业代码,后4位为顺序号。
5.考试地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内。考生于4月17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6.考试管理工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执行。
7.各招生院校于4月27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学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招生院校须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录取规则,按规则择优录取。
3.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可酌情加分,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具体办法由招生院校制定,并在报名前招生章程中公布。
4.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招生院校如愿意接收报考其它院校相同专业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统一调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并公布调剂要求,网上征求考生志愿。由招生院校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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