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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厦校区教务处各相关科室主要办事项目及工作...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教务处各相关科室主要办事项目及工作流程
教务科(责任人:陈扬帆)
学期课程安排程序
临时调课申请程序:(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申请)
临时教室借用申请程序:(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申请)
教师
△学生
期末考试(含补考)安排程序
跨学科校选修课安排程序
国家级、省级各类考试程序
学务科(责任人:饶丹晶)
教师:
学生课程成绩补报申请程序:(办理时限为1周内)
学生:
学籍异动程序:
转学(以转出我校为主)
转专业(同校区内转专业)(办理时限为1周内)
转专业(两校区间的转专业)(办理时限为1周内)
休学(办理时限为1周内)
注: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最多不超过两年,休学一年后需继续休学者,应重新办理休学申请手续,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
者,视为自动退学。离校手续开出后,请在2周内办完。
保留学籍(办理时限为1周内)
注:保留学籍年限为一年,且只允许保留学籍一次。保留学籍期满未办理复学者,视为自动退学。
退学(办理时限为1周内)
注:1、申请退学者必须提交家长亲笔签名同意书;2、因病申请退学者必须提供医院诊断书;3、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在学生办理退学手续后,发给肄业证书。逾期办理离校手续的,学校不予负责。4.提交申请材料时请附上成绩单一份。
复学(办理时限为1周内)
境外生学分替代申请(办理时限为1周内)
办理相关证明
出具中英文成绩单程序(办理时限为1周内)
出具在学(或学籍)证明程序(办理时限为1周内)
学生查询个人成绩、选课、学费等
学生办理双学位双专业修读手续(申请时间:第三学期)
学生前一年半学习成绩绩点,文科学生达到或超过4.00、理工科学生达到或超过3.80者,可以申请修读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如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招收名额,其余额可由学习成绩绩点在3.7或以上的文科学生,学习成绩绩点在3.5或以上的理工科学生申请,教务处、第二学位(第二专业)开班学院共同审核,按照成绩绩点(也参考学生成绩在班级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直至招满名额为止。
三、教质科(责任人:李金杰)
1、学生:
请假手续(一周及以上)程序
1、教师:
学生日常考勤程序:
学生旷课累计达10学时时,学生所在学院应对学生给予警示;
学期末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对本学期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报教务处教质科转交,旷课达到20学时及以上者应同时报送《旷课处分事实认定表》。
实践教育科: (李金杰)
英语、高等数学等竞赛项目组织工作流程图
厦门校区教务处投诉渠道与办法:
?? 1、厦门教务处投诉电话,电话号码:6161158?
2、厦门教务处投诉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rx@hqu.edu.cn;
3、厦门教务处投诉接待日:每周二下午
7
学务科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办理离校手续
对方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对方学校同意公文,福建省教育厅批准
学务科负责进行更正
由教务处
负责人审批
由任课教师填写“学生课程成绩补报申请表”,并提供“学生成绩报告单”(或相关资料),上交学务科
发联系函,根据对方学校要求邮寄相关资料
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转学申请表》(网上下载)
申请上交学务科审核,由教务处处长审批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负责审核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转学申请”
学务科出具“转学的证明”
境外生入学后、境内生入学半年后,可申请转专业(授理时间:每学期第1、19-20周)
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表格递交学务科
学生本人填写 “转专业申请表”
(表格在学务科领取)
学务科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并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教务处处长审批,分管校领导批准
由主校区教务处统一组织转入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教务处领导审批,分管校领导批准
学务科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并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学生本人填写 “转专业申请表”
(表格在学务科领取)
转出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表格递上交学务科
境外生入学后、境内生入学半年后,可申请转专业(授理时间:每学期第1、19-20周)
因病、家庭经济困难、创业等原因需要中断学业的可申请休学
学务科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办理离校和休学手续
学生填写“休学申请表(学务科领取表格或网上下载)
学生所属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表格上交学务科审核,由教务处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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