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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安置工作概述
计划发展部 罗宇
2011年10月21日
水利水电工程
主要内容
四、征地移民规范概述
三、征地移民前期工作内容概述
二、征地移民相关法律法规
一、水电工程移民及工作特点
一、水电工程移民及工作特点
(一)征地移民的概念
(二)水电工程移民及移民工作特点
1、征地移民概念:
由于交通、城建、水工程等建设的原因使得当地居民原有耕地、建筑物及矿井等被废弃,住房、工厂、交通、电力、通讯线路等被迫迁址改建,居民随之迁移,这些被迫迁移的居民称为征地移民。
(一)征地移民的概念及分类
2、征地移民的分类
(二)水电工程移民及移民工作的特点
(1)相对集中、数量大
(2)相对贫困、劳动技能少
(3)攀比心强、意愿多变
(4)资源有限、安置难度大
(5)涉及面广、利益难平衡
(6)政府负责、工作难度大
(7)维稳压力大、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
1、水电工程移民的特点
非自愿性
依赖性
复杂性
长期性
实物调查:千山万水
安置规划:千家万户
移民动迁:千言万语
移民安置:千辛万苦
后期扶持:千方百计
资金使用:千万小心
移民工作是一项“千万”工程
2、移民工作的特点
二、征地移民相关法律法规
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配套法规《土地复垦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法》
7、《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条例》
8、《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中与移民有关的条款,规定了土地、矿藏、河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权属问题。明确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由个人使用,也属集体所有”;“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财产的所有权”。
《宪法》第十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是征地移民法规体系中最根本的法规,涉及征地移民部分主要是征用土地补偿补助标准和征地管理程序。其有关征地移民的主要条款有:
(1)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制度。
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a、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b、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c、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耕地保护。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应当执行占补平衡的规定。为安置移民开垦的耕地、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而进行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工程施工新造的耕地可以抵扣或者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
(3)建设用地审批权限。
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在此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4)征用土地补偿补助标准。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5)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我国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 ”
----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目前,中国耕地面积约为18.26亿亩,比1997年的19.19亿亩减少1.23亿亩,人均耕地面积由10多年前的1.58亩减少到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
(6)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7)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3、《土地管理法》的配套法规
《土地复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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