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泰医院管理制度仁泰医院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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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泰医院管理制度仁泰医院管理制度

仁泰医院管理制度与流程汇编 医院领导制度 为管理,增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工资 三、领导经济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经营管理,明确医院领导在经营管理中的经济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领导经济责任制的核心是规范医院经营管理行为中的责权利关系,使医院领导在经营管理中按照规定的权限依法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领导经济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司职责”的原则,确定医院各管理层级对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责任。医院实行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及承担科室为第三责任人的三级责任人负责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管好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第二章 重大经济事项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四条 院长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财务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以下职责: 1、制定或调整医院经营目标管理方案、工资分配制度、绩效考核方案,经医院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表决。 2、审批医院所有开支,并承担经济责任。 3、签署医院财务报告和对外经济合同,并负法律责任。 4、编制医院财务预算计划,并提交医院院务委员会审议; 第五条 副院长(院长助理)在院长领导下,对院长负责,是第二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经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承担以下职责: 1、审查分管部门的年度预算草案和收支项目计划,并在审查后的预算表或增收节支项目计划上签述意见报院长审批。 2、按其分工,在院长授权范围内对所签署的经济业务负责。 第六条 医院财务室是医院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是医院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财务室主管(由董事会任免),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并对财务室的工作全面负责,是第三责任人。承担以下职责: 1、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 2、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规范医院财经行为和会计核算行为。 3、遵照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程序审核各项经济业务。 4、参与医院经济计划、财务预算方案的编制,并根据医院经营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与院长存有异议时可提交医院院务委员会审议。 5、协助院长制定医院年度收支预算和经济目标管理任务分解;分析预、决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的具体措施。 6、确保医院财务报告和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 7、在院长授权范围内审核医院的各项支出。根据成本核算信息,对医院成本核算、工资分配方案提出建议。 8、拟写经济活动分析,合理调度、有效运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配合药械科、后勤部门,做好资产核算的管理工作。 10、对医院二级(科室)成本核算提出意见,提高二级成本管理能力;指导、监督、检查二级核算单位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其业务培训。 11、协助院长处理医院的债权债务纠纷和遗留问题。 第七条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经营目标管理体制,科室为二级核算单位,实行院长负责制下的科主任负责制。科室的经济管理由科主任/护士长全面负责,是第三责任人。承担以下职责: 1、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医院制定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接受医院财务室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监督,接受财务主管的内部审计监督。 2、依照国家法规和医院的有关规定,组织负责本核算单位的经济活动。 3、负责本科室经费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本科室内部的经营目标管理机制和奖金分配办法。 4、保证本科室上报的各类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签具名字并承担经济责任。 5、负责维护本部门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章 重大经济事项的责任追究 第八条 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各层级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监督与考核。考核工作要与年度考核、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要作为责任人的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对各层级经济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实行三级责任人追究制度并按照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处理。 第十条 凡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经济事故,使医院资产遭受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程序由医院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对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各层级责任人应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如实报告履行经济责任制的情况。 第十二条 各层级经济责任人离职时,按层级由董事会、医院财务主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责任制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第十三条 在责任范围内发生经济事故时,责任人应将经济事故和个人的经济责任向上一级领导书面报告。 第四章 医院领导经济行为监督机制 第十四条 医院重大经济事项的决定必须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及各科室员工意见,认真调查研究,并提交医院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表决通过。每半年向医院管理委员会报告一次全院经济工作情况,自觉接受董事会监督。 第十五条 医院领导在经济行为中必须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掌权一身正气,用权两袖清风”,不以权为自己、家属及亲友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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