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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上岗说明会计证上岗说明
湖北会计上岗证专题
简??? 介
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手续
会计年检
证书补办
证书调转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又称《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
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上岗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考试内容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考试。属地管理,全国通用。
湖北省2003年起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制度,三门统一时间考试,这三门课程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且三门成绩全部合格60分以上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考试,时间上各个地方有异,具体咨询当地财政局??
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由湖北省会计学会组织进行,一年开考两次,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1月份两次考试。
具体时间以湖北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报名条件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有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手续
(一)2010年度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上旬(报名期间双休日照常工作)。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要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同底1寸免冠照片两张。其中: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的考生,还需凭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进行免试资格审查。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查免试科目条件。审查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时,可通过各级政府的教育网站核对毕业证书编号或相关信息。
会计年检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审核持证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规和职业纪律、奖惩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及诚信建设等内容。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年检,并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办事,丧失原则,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
2、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
3、逾期不参加年检者。
也就是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并不是终身享用,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可作为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的依据,但不能享有在岗会计人员的各项职责、权利和义务。持证人员被单位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三十日内到发证机关办理持证上岗注册登记手续。有效期满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且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年检的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时,应当持有效证明,到签发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证书补办
省财政厅关于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法通知
鄂财会发[2009]20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程序,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及《关于停止收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的通知》(鄂财会发[200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申请人先在报刊上刊登证件遗失声明,写明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及发证时间。
二、补证时由本人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报刊刊登的声明原件;
(三)补证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原证书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发证时间、签发机关、补办原因等。
三、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查、证书的颁发等,由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按照《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鄂财会发[2005]18号)规定办理,在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全部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未按规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的;
(二)首次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一年内再次申请补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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