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知识汇总信托知识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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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知识汇总信托知识汇总

信托的定义 什么是信托?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受托人:通常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的人。能够从事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是经批准成立的信托公司。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是委托人指定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信托制度是建立在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基础上的,即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受托人名下,但信托利益由受益人享有。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之后,受托人即成为信托财产的所有人,完全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委托人和受益人均不能自行行使信托财产上的权利。 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受托人必须按照信托文件和法律的规定,为自己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行使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否则就违反了信托义务。信托财产虽然在法律形式上归属于受托人,但实质利益仍归属于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损益计算遵循实绩原则。信托财产的损益计算和利益分配是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受托人按信托合同规定尽职尽责管理信托财产 1、融资功能:信托机构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向社会融资,接受委托人的资金,然后将募集的资金融通到需要资金的领域;或将委托人的资产及其财产权向第三方进行转让,以帮助委托人获取资金。因此,信托机构同时具有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双重角色,以调节市场资金供求,为企业和项目融资。 2、投资功能:信托机构可以开展项目投资,在市场上募集资金后,将其投向实业和资本市场领域。目前我国比较常规的操作是当受托人发现合适的投资项目时,通过发起设立信托计划,吸引委托人加入,以募集合适的资金进行运用。随着风险投资、企业孵化和私募股权投资等方式的流行,也可通过先设立一个信托投资基金,募集资金后再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 3、风险隔离功能:信托机制的好处就是可以有效隔离财产风险,依据《信托法》 4、资产管理功能:委托人可以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交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代为运营,以借助信托机构的专业性来对资产进行管理。国外,许多遗产被设立为信托,交由信托机构长期打理,为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提供稳定的财产收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财富积累,大量的资产将会以信托方式交由信托公司进行有效管理,通过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形式来实现金融理财。 二、我国信托业务运作机构 我国的信托业务为信托公司专营。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4条规定:“受托人采用信托机构形式从事信托活动”;《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 因此,我国在法律制度上明确了信托业务由信托公司专营,经营方式采用机构法人的形式,而且将信托公司定性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受中国银监会及其下属机构的监管。 信托公司业务范围一般包括: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11、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3、从事同业拆借;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169字) 信托业的起源和发展 现代信托起源于 13 世纪前后英国的尤斯(USE)制。 “尤斯”制是当时教徒土地教会必须经君主及诸侯否则予以没收。凡以土地给教会,不直接,而是先赠送给第三者,并表明其赠送目的是为了维护教会的利益,第三者必须将从土地上取得的收益转交给教会。随着封建制度的彻底崩溃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契约关系的成熟商业信用和货币信用的发展以及分工的日益精细繁复,逐渐演变为现代信托。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对旧中国的金融信托业务进行接管、改造。初期,中国人民银行曾在上海、天津等大城市设立信托部。以后因经济形势的变化,金融信托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逐渐停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金融信托又被重新推出。1979年10月成立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中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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