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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三、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 四、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者要求 五、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法律责任 一、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一)立法背景 20世纪50年代卫生部单规章和标准 1964年国务院《食品卫生管理暂行条例》;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25次会议《食品卫生法(试行)》 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食品卫生法》 一、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 1、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仍然存在; 2、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 3、食品行业生产力水平较低。 一、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经过四次审议,2009年2月, 十一届全国人大7次会议通过《食品安全法》, 在广泛征求意见中,收到11327件; (二)结构 共十章104条。食品安全法重点规定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相关部门监管职责;食品生产经营的责任等内容。 一、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 (三)适用范围(第2条) 1、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食品相关产品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品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二、 食品安全法监管体制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指国家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采取的组织形式和基本制度。它是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中央监管体制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4条) 二、 食品安全法监管体制 (三)地方监管体制。(第5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 食品安全法监管体制 (四)我州监管体制 1、州卫生局; 2、农业部门; 3、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4、州工商局 ; 5、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 (一)行政许可的介绍 (二)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规定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三、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 (三)食品餐饮服务许可办理介绍 1、餐饮服务许可受理机关; 2、办理程序:31条 3、与营业执照关系:“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 4、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三、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 (四)食品小摊贩管理(29条第三款)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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