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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与乙订立买卖茶叶的合同,合同约定,甲于2010年10月...
1.甲与乙订立买卖茶叶的合同,合同约定,甲于2010年10月7日发货,乙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乙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封存的样品差异巨大,乙方拒绝支付款项,根据已知的条件,乙方的行为是 (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D.违约行为 2.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0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履行,要求乙提供担保,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判断甲应该做的行为是( )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3.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不久,甲公司将其办公大楼以低于市场价格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公司,得价款1100万元。丙公司在协商该买卖合同过程中也知道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低于大楼价值。乙公司得知甲卖楼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100万元后已确无偿还能力。为此,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就该办公大楼的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乙公司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B.甲、丙公司间的买卖合同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乙公司并非合同当事人,无权主张撤销合同 C.如果丙公司不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是明显不合理而接受转让的,债权人乙公司不应当行使撤销权 D.不论丙公司是否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属明显不合理,乙公司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4.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B.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C.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甲方将A货物卖给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丙公司为乙付款提供保证,当乙不能付款时,由丙公司连带保证责任。丙同意并与甲签订了书面的保证合同。甲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另一种B货物,同时将货款从100万元变更为80万元。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的协议,未经丙同意。甲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仍然不能提供全部货物。甲未经乙同意,与丁公司达成协议,不足部分由丁向乙提供。甲与丁向乙提供了全部货物,但超过了甲乙约定的供货期限。乙虽接受了该货物,但以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甲诉至人民法院。 按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对乙公司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或标的物的变更,合同性质和标的物性质并不改变。在本案中,甲乙双方协议将A种货物改为B种货物,同时将货款金额从100万元变为80万元,属于合同的变更。 (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对乙方无效。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让义务的,应当经债权人的同意。在本案中,债务人甲公司应当经债权人乙公司同意,才可以将其合同义务转移给丁公司,在未经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甲的转让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合法。 因为乙在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时没有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在丁向其提供货物时也接受了货物,可视为乙认为甲丁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乙的后履行抗辩权消灭。 兴达公司与山川厂于2009年 12 月 30 日签订了一份财产租赁合同。合同规定 兴达公司租用山川厂 5 台翻斗车拉运土方,租赁期为 1 年,租金必须按月付清, 逾期未付,承租人承担滞纳金;超过 30 天仍不付清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 同。次年 2 月 1 日兴达公司接车后。未付租金。山川厂两次书面通知兴达公司按 约付租金,并言明逾期将依约解除合同。但兴达公司仍未付。同年 6 月 10 日, 山川厂单方通知解除与兴达公司的合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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