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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消耗量定额
第五章 消耗量定额 (二)消耗量定额的性质 消耗量定额是由国家或其授权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和颁发的一种法令性指标。有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任意变动。消耗量定额中的各项指标是国家允许建筑企业在完成工程任务时工料消耗的最高限额,也是国家提供的物质资料和建设资金的最高限额,从而使建筑工程有一个统一核算尺度,对基本建设实行计划管理和有效的经济监督,也是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统一的消耗量定额是一种社会的平均消耗;是一个综合性的定额,适合一般的设计和施工情况。对一些设计和施工变化多、影响工程造价较大,往往与消耗量定额不相符的项目,消耗量定额规定可以根据设计和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换算,使消耗量定额 在统一原则下,又具有必要的灵活性。编制施工图预算时,需要按照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还需要借助于某些可靠的参数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出资金的需要量,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 (三)消耗量定额的种类 (1)按专业性质分,消耗量定额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两大类。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按专业对象又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铁路工程消耗量定额、公路工程消耗量定额、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矿山井巷消耗量定额等。 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按专业对象又分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化学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工业管道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热力设备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 (2)从管理权限和执行范围分,消耗量定额可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和地区统一定额等。 (3)消耗量定额按生产要素区分为劳动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它们相互依存形成一个整体,作为编制消耗量定额依据;各自不具有独立性。 二、消耗量定额的用途和作用 (一)消耗量定额的用途 1.消耗量定额是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 2.消耗量定额是价格评判的社会尺度 3.消耗量定额是自主报价的重要基准 4.消耗量定额是执法监督的技术依据 (二)消耗量定额的作用 (1)设计、施工、审计部门编审施工图预算,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基础。 (2)建设(咨询)单位合理编制招标标底的基础。 (3)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投标报价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参考依据。 (4)承发包单位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 (5)建筑施工企业贯彻经济核算制,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 (6)造价管理部门编制地区价目表和概算定额的基础。 (7)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的依据: 综合上述,消耗量定额在建设项目中,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推行以招标承包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实行建设项目投资监督管理,控制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促进企业经济核算,改善造价工作等均有重大作用。 三、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原则 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工作,实质上是一种标准的制定。在编制时应根据国家对经济建设的要求,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坚持既要结合历年定额水平,也要照顾现实情况,还要考虑发展趋势,使消耗量定额符合客观实际: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按社会平均合理水平确定消耗量定额的原则 在现有社会生产条件下,在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劳动强度下,完成建筑产品所需的劳动时间,是确定消耗量定额水平的主要依据。作为确定建筑产品价格的消耗量定额,应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按照产品生产中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其水平,即社会平均水平。 2.消耗量定额.的内容和形式要贯彻简明适用性的原则 定额项目的划分要以结构构件和分项工程为基础,主要的项目。常用的项目应齐全,要把已经成熟推广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新项目编进定额,一使消耗量定额满足预算、结算、清单报价和经济核算的需要。对次要项目,适当综合、扩大,细算粗编。 3.坚持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的原则 消耗量定额的统一性,就是从培育全国统一市场规范计价行为出发点,由中央主管部门归口,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发展经济的要求,对消耗量定额统一制定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统一编制和颁发全国统一基础定额,颁发统一的实施条例和制度等,使建筑产品具有统一的计价依据。 消耗量定额的差别性,就是在全国统一性的基础上,各行业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可以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根据本行业部门和地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依据规定的编制原则,在全国统一基础定额的基础上;对地区性项目和尚未在全国普遍推行的新项目,可由地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补充定额i颁发补充性的条例制度,制定部门和地区性的定额、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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