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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年8月3日.
研究生院机构 ☆学科建设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 ☆培养办公室 ☆学位办公室 ☆管理办公室 ☆院办公室 ☆丁家桥校区办公室 ☆九龙湖校区办公室 二级管理模式 院系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 院系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 院系研究生秘书、教务员及辅导员 二、学籍与管理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研究生手册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全日制专业学位一般为2年(MBA,MPA为3年),硕士生在校最长年限不得超过4年。 ●博士生一般为3~4年,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一般为5年 ;博士生在校最长年限一般不得超过6年。 ●最长年限计算办法:指从新生入学起至结束学业止所用的时间,包含休学的时间。 延期期间费用自理。(培养费、生活补贴)。 ●提前毕业的时间最多为一年。 (一)入学与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应按时到校。 ●交清费用后,持一卡通到所在院(系、所) 拍卡,并在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 ●因故不能到校者,必须书面请假,否则 按旷课处理。 (二)纪律与考勤 ●请假由指导教师同意,各院(系、所)负责人批准。 请假两周以上,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病假:提供校医院证明或认可后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事假: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有效。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按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超假者,超假时间作未请假处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60学时的(擅自离校的,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累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 ●病、事假审批程序: 学生申请 导师同意 院系批准 研究生院备案 (三)奖励与处分 ●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2010年起,我校取消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比,改为国家统一的普通奖学金。 ● 2010级开始,大幅度提高了获奖比例和奖金额度,对于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按“奖励办法”参加荣誉称号及研究生奖学金的评比。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具体处分见《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四)休学与复学 ●休学,健康等原因。 ●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 ●已婚女研究生按国家计划生育的要求晚育,若在读期间生育,须办理休学 休学程序: 研究生本人申请 导师同意 院系审查通过 研究生院批准 (五)退学 ●硕士生在整个学习期间学位课程考试有二门以上(含二门)不及格,或有一门学位课程重修后仍不及格,或有一门学位课程无故旷考; ●博士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超学制者 、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等等;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退学的研究生,应在收到退学正式发文后15日内办理完离校手续。 ●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东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 打架斗殴 偷窃、诈骗; 通过网络盗用他人IP地址、用户帐号; 赌博 旷课 考试作弊(代考问题)-----严重的退学! 违反学术道德 (七)国家助学贷款及“三助” ●拟申请贷款的新生,报到后即可到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学校会联系银行来校服务。 ●“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每位研究生都是导师的助研,同时可以担任助教和助管工作。相关信息请浏览研工部的网页。 (八)医疗保险 ●全日制研究生应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筹资标准:每学年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人,个人缴纳100元。 ●缴费时间: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一般应在9月底。 ●资金筹措及医保待遇的说明详见校医院网页。 (十)学术道德建设 ●不得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不得请他人代写文章或代他人写文章; ●不得篡改、伪造研究数据; ●不得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奖学金评定、论文评阅、答辩等; ●不得虚开发表文章录用通知; ●发表论文不得一稿多投; ●在各类考试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等。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点:逸夫建筑馆205 、206室 办公电话:837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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