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经费会计核算学校经费会计核算.doc

  1. 1、本文档共2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学校经费会计核算学校经费会计核算

学校经费会计核算 本次培训使用财政部财预字[1997]28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997-12-31颁布)。 通用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6  应收账款    4  108  预付账款    5  110  其他应收款    6  115  材料   10  120  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11  201  借入款项    12 203  应付账款    13  207  其他应付款    14   209  应缴财政专户款   (三)净资产类    15  301  事业基金    16  302  固定基金    17  303  专用基金    18 306  事业结余    19  308  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20  401   财政补助收入    21  403  上级补助收入    22  404  拨入专款    23  405  事业收入   24  413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24  503  专款支出    25  504  事业支出 一、收入核算(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执行三江源地区教育补偿政策资助的地区,不得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课堂作业本费。 高中及职校要严明确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禁止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等违纪行为。规范使用事业收费专用票据。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401号科目财政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为加强预算资金的核算管理,主管会计单位应编报季度分月用款计划。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补助时,应按计划控制用款,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2.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4.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应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 第403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2.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4.年终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4号科目 拨入专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序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 4.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405号科目 事业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2.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经财政部门核准,预算外资金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取得收入时,应按核定的比例分别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和本科目,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通过本科目反映,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扣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学校应根据事业收入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账。 第413号科目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文档评论(0)

cduuta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