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行政复议法.ppt

[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行政复议法.ppt

  1. 1、本文档共3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行政复议法

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 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知识 立法目的 :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系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其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性质: ①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②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③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原则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反映行政复议基本特点,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并对行政复议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  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则。  合法原则,是任何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此原则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及时完成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便民原则,要求行政复议要方便行政相对人获得该种行政救济,而不因此遭受拖累。   2.书面审查原则。    行政复议则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它具有行政性,它不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行政复议不可能像行政诉讼那样要经过严格的开庭辩论程序,只需根据双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就可以审理定案,以求实现行政效率。    3.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实施行政复议时,不仅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它的合理性。 特点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 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做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做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 2、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机构是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和决定工作的办事机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   (1)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 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及资料。    (3) 组织审理复议案件,拟定复议决定。    (4) 处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    (5) 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6) 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参加人,系指行政复议当事人以及与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caiyl992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