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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章税收原理
第四章税收原理 税收制度的含义 税收分类 课税原则 税负转嫁与归宿 税收制度的发展 税收概述 一、税收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经济目标,按预定的标准进行的非惩罚性的、强制性的从私人部门向公有部门的资源转移。 是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 二、税收的基本特征 1、强制性——即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制约。 2、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国家不再偿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和报酬。 3、固定性——即国家征税必须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纳行为规范,然后按照预先的规定征纳。 相互关系 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统一的整体,是税收区别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标志。 无偿性是税收这种特殊分配手段本质的体现; 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保证; 固定性是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必然要求。 税收制度的含义及其要素 一、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 ---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办法的总称,包括税收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等。 税收制度的概念 广义的税收制度包括:税收体系;具体税种;税收管理制度。 通常所说的税收制度,多指狭义的税收制度。狭义的税收制度则仅指某一具体税种的课征制度。它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起征点、免征额、纳税期限、纳税环节、减免税、违章处理等要素所构成。 我国税收法律文件的主要形式 二、 税制构成要素 1、纳税人 纳税人亦称纳税主体,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等,也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个人及有应税收入的个人。 负税人和纳税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负税人是税收的实际负担者。 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也是不同的。它是税法规定的 在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法 第8条规定) 相关概念:税务代理人、纳税担保人、委托代征人。 2、课税对象,税法中规定的必须征税的客观对象,税收课征的目的物,是不同税种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包括: 商品或劳务,按其流转额课征; 收益额(总收益好纯收益); 财产的价值或收益(动产,如 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等,不动产,如土地房屋建筑物等;静态财产,如不发生买卖赠与继承的土地、房屋、存款,动态财产如所有权发生变更的行为); 资源:矿藏、森林、土地、水流使用的课税; 人身,人头税 相关概念 税源,每种税的具体经济来源,各种税收收入的最终出处。有的课税对象与税源相同,如所得税都是纳税人所得;有的则不同,如财产税,对象是应税财产,来源是财产收益; 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与课税对象是种与属关系。有些税种征税对象简单明确不必另设税目,有的复杂,如消费品,要规定税目。其设置方法有:列举法;概括法。 税基,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以课税对象的实物形态,数量、重量、体积、容积依据,适于从量计征的税,如盐征资源税按吨;以价值形态,价格征税,从价税,如卷烟的消费税依据卷烟的销售价格征税。 3、税率 是税额与计税金额的比例。形式: 比例税率,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比,不因征税数量的多少而变化。有单一比例税率,即一种税只采用税率,如企业所得税采用税率33%;差别比例税率,如产品差别的如消费税,行业差别的如营业税,地区差别的如农业税;幅度比例税率,只规定最低与最高税率,各地自行确定;有起征点的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随征收对象增大而提高的税率,税额增加幅度大于征税数量增长幅度。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或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见例。 定额税率。按征收对象的一定固定单位规定固定税额。适于从量税。如地区差别定额,如原盐税每吨赋税额:辽宁141元,山东130元。 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即全部应纳税额与收入间的比率;最后一个计税依据所适用的税率。 举例说明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区别 假设某纳税人年所得额为10000元,按表所给出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全额累进税率计税: 应纳税额=10000元×28%=2800元 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应纳税额=1000元×10%+(3500—1000)×20%+(10000—3500)×28%=2420元 若某纳税人年所得额又增加了100元上升为10100元,则两种所得税率的区别更为明显: 在全额累进税率条件下,应纳税额陡增为: 应纳税额=10100元×35%=3535元 在超额累进税率条件下,只需在原有的应纳税款2420元的基础上,将增加的收入另按较高税率计税即可: 应纳税额= 2420元+(10100—10000)×35%=2455元 举例: 某纳税人其月工资收入扣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6000元,试测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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