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概论浙江工商大学王国安ppt第7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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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概论浙江工商大学王国安ppt第7章

第七章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 §1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概述 一、对外贸易行政管理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凭借行政组织权力,采取发布命令、制定指令性计划、实施措施、规定制度程序等形式,按照自上而下的组织系统对对外贸易经济活动进行直接调控的一种手段。 特点: (一)统一性 (二)速效性 (三)强制性 (四)纵向性 二、对外贸易行政管理对象 (一)对外贸易经营管理 是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和经营活动范围进行规范而实施的管理。 (二)货物进出口管理 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本身的管理,也就是国家有关部门对进出境货物的实际管理。 (三)货物进出口主要环节管理 是对货物进出口过程中涉及的主要配套环节的管理。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结构图 §2 对外贸易经营管理 一、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 1、对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经营者的管理 《外贸法》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二)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 2、对从事国际服务贸易等经营者的管理 《外贸法》第十条:对于服务贸易经营资格,应根据服务贸易准入清单,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赋予经营资格。对于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 二、对重要货物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 国营贸易管理,是指国家通过授予对外贸易经营者在特定贸易领域从事贸易的专营权或特许权的方式,对特定产品的进出口实施的管理。 (一)对国营贸易企业的管理 我国规定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将某些特别重要的商品的进出口经营权划归国家确定的国营贸易企业,只有被允许的国营贸易企业可以从事这部分商品的经营活动,其目的是维护国家的正常贸易秩序。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颁布和调整《出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进口国营贸易企业名录》。 (二)对国营贸易货物的管理 国营贸易货物的确定必须公开、透明。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颁布和调整《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和《进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 我国加入WTO时,进口方面,保留了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原油、成品油、化肥、烟草8种商品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权利。出口方面,对茶、大米、玉米、大豆、钨及钨制品、煤炭、原油、成品油、丝、棉花等商品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权利。其中,原油、成品油的一定比例可由非国营贸易公司经营。 2005年1月1日取消了部分丝线出口的国营贸易管理;2006年1月1日取消了植物油进口的国营贸易管理。 §3 货物进出口管理 一、货物进出口管理的依据 货物进出口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对进出境货物的实际管理。其主要依据是《对贸法》与《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 实行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是我国《外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同时,该法还确立了我国对某些货物实行自由、限制、禁止管理的原则和管理制度。 货物进出口管理分类 《外贸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我国把货物进出口管理划分为限制和禁止进出口货物、自由进出口货物、特殊进出口货物3类,分别进行管理。 限制和禁止进出口货物 《外贸法》第十六条: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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