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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工程验收规程水文工程验收规程
ICS07.060
P 55
备案号:41040-2014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T 507—2013
重庆市水文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Rules of Chongqing hydrological monitoring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project acceptance
2013 - 10 - 08发布
2013 – 11 – 01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名词术语 1
3.1 水文建设工程 1
3.2 单项工程 1
4 验收程序 1
4.1 一般要求 1
4.2 完工验收 2
4.3 竣工验收 3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标准由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提出。本标准单位: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本标准起草人:重庆市水文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范围
本标准根据GB/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单项投资大于200万元的雨量站、水位站、墒情站、蒸发站、水文站、水文巡测基地、应急监测队、水质分析实验室、洪水预报中心、水文信息中心等的单项投资小于200万元的水文建设工程参照本规程执行。《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定》(SL19-2008)
《重庆市水文监测站网布设技术导则》(DB50/Y343-2009)
《重庆市水文技术装备标准》(DB50/349-2010)《重庆市水情测报系统通信规约》(DB—2012)《全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导意见》《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规范水雨情水文监测设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渝水基〔2011〕2号)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雨情监测设施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野外现场验收技术要求的通知》(渝水〔2011〕59号)
《重庆市水文监测设施土建施工设计图集》(渝水〔2009〕67号)水文建设工程Hydrologic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水文建设工程是指()设施、、Individual?Project)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单次批复建设项目立项的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和概算投资称为单项工程。
验收程序
一般要求
验收阶段划分
水文建设工程验收分为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主要验收内容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及时移交工程。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验收工作由验收组负责,验收组人员由有关单位的代表和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组成员同意。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验收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有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验收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若有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中明确记载。
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
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后,应在1个月内组织进行完工验收。
完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与评定已完成;
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
完成水、雨、墒情信息共享测试工作;
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
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
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完工验收有关工作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意见已准备就绪。
完工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主要设备制造、运行管理单位代表及。
完工验收主要内容审查有关报告,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
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和工程质量,初评工程质量等级;
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要求;
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完工验收的成果是“完工验收鉴定书”,其格式见附录A。鉴定书原件不少于4份,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应在水文设施工程完工后,经历一次暴雨洪水过程或一个汛期考验后的3个月内进行。
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工程已按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工程试运行情况正常,达到设计要求。
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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