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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收征管程序中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措施研究.doc
加强税收征管程序中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措施研究
摘 要 在税收征管的过程中,加强对纳税人权利保护,对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等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本文重点探讨了加强税收征管程序内对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措施。
关键词 税收征管 纳税人 权利保护
作者简介:郑瑜,宁波市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中图分类号:D9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7-199-02
一、确立保护纳税人权利税收观念
传统税收理论指出,税和非税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强调税收是依靠国家政治权力来征收,纳税人在获得一定的收入后,就应该依法纳税,不然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无偿性指的是在征收税款之后,转化成国家财政收入,不需要再返还给纳税人,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这里的解释容易出现错误认识,也就是国家在征税后,并不会出现相对应的义务,纳税人与税款使用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纳税人只是具有氨水义务,该项义务是不会产生相对应的权利。实际上,这一认识在经济主体利益逐渐凸显的今天,这实际上是非常不合适的。所以,应该确立税收为国家为社会大众提供给公共产品的费用,其体现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有机统一,承认纳税人和国家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并不是无偿性的,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才能取得税收,并且让纳税人明白,在履行基本单的纳税义务的同时,拥有纳税的权利,深切体会到所缴纳的费用实际上是为自己提供服务的。只有做到这样,才能实现法律关系的平等,达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基本要求,确保税法的公正、科学,让征纳双方实现法律上的平等。
二、强化对纳税人权利司法保护
一般来讲,采用司法救济的方式,来强化对纳税人权利的司法保护、纠正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从当前对纳税人进行司法救济的方式是,确保国家税收利益,解决在审理公正与质量方面的问题,维护纳税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收征缴的严肃性。尤其是采用税务审判的方式能反馈税法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且做到进一步完善税法,真正保护好纳税人的基本权益。当前,税务司法经济体系是由每一级人民法院形成的,设置的行政庭管理的是涉及到税务的案件。因为行政案件的数量相对来讲比较大,这会导致涉及到税收的案件不能得到快速的判决,让纳税相对人的权益不能得到全面的保护。所以,需要创建哦跨区域税务法院,并且设置专门管理因为对纳税性行政处理与处罚不服的行为,提请公诉,并审理抗税、骗税、逃税等的犯罪案件,这利于提升案件的审理质量与审理效率,真正保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从当前来看,还没有创建专门的税务法院的情况下,需要在法院捏设置税务法庭,并允许税务当事人在特定范围内来选择法院,这能有效避免出现税务行政诉讼的地方保护主义。
三、构建纳税人权利保护社会化服务系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多元化发展系统,在特定的条件下,多种社会结构功能要素可以在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下实现相互协调。所以,在纳税人权利保护方面,需要采用多元化的权利维护方式,构建纳税人权利保护社会化服务系统。
(一)建立纳税人协会
建立纳税人协会是确保纳税人权利的重要路径,既能有效弥补政府部门所提供的社会化服务不足,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服务机制,加强服务方面的功能,还能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纳税人行使权利的能力,实现自我保护的功能,真正做到将政府的职能性、社会性服务和纳税人协会所开展的专业性、内部性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和谐统一。经过大量的实践证明,西方国家所设立的纳税人保护协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纳税人协会定期开展活动,将那些弱小、分散的单一纳税人有效的组织起来,将能量汇聚到一起,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协会在我国的发展,需要充分结合我国的国情,帮助并督促纳税人能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税法及相关政策,认真履行好纳税的义务,并且帮助纳税人科学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利益纠纷事件,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发展税务代理
此外,还需要积极发展纳税代理。税务代理是社会中介性服务组织,其在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过程中起到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务代理人员属于税务方面的专业人士,非常熟悉税法,并能维护好广大纳税人的基本义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是纳税代理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其地位往往比较超脱,能从公共立场出发,对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开展全面的监督,保护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视角来看,税务社会中介服务业应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改革:一是制定专门针对纳税代理的《纳税代理法》,在该法律中对纳税社会中介服务的人员资质确定、税务代理的范围、税务代理机构的设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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