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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相关操作实务.
主要内容一、参保登记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三、养老待遇审核 (一)单位开户登记1.主要介绍企业开户登记经办流程2.主要介绍当前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的险种及缴纳费率情况 企业开户登记业务经办 服务对象:湖州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 申请材料:单位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地税一户通扣款协议复印件。 注:以上每件申请材料都须加盖单位公章。 若个体工商户交定额税,需到地税部门开工作联系 单。 从事采矿、有毒有害工种的单位还需提供安全许可 证和年审合格凭证。 3.失业保险:企业部分按养老缴费基数的1.5%缴纳;个人部分按养老基数的0.5%缴纳(目前农村户口不用缴纳)。4.生育保险:按养老缴费基数的0.6%缴纳;个人无需缴纳。5.工伤保险:一类企业0.5%缴纳(如商业类);二类企业1%缴纳(一般生产企业) ; 三类企业2%缴纳(矿产、有毒有害化工企业);个人无需缴纳。 3.失业保险: 企业部分按上年省平工资80%*2%缴纳; 个人部分按上年省平工资的80%*1%缴纳(目前农村户口不用缴纳)。4.生育保险:企业部分按上年省平工资的80%*0.6%缴纳;个人无需缴纳。5.工伤保险:企业部分按上年省平工资的80%* 0.5%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职工参保 1.企业新增参保人员 2.企业参保人员再次参保 3.企业参保人员中断缴费 企业新增参保人员 服务对象: 经参保单位招用,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人员 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填写《湖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市就业管理局招工花名册或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安置人员提供人事、民政部门分配介绍信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不可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重复参保; 2.不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企业参保人员再次参保 服务对象: 已经参保,目前因再次参加工作需要续保的人员。 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填写《湖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市就业管理局招工花名册或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安置人员提供人事、民政部门分配介绍信复印件; 注意事项: 续保人员根据湖政办发(2009)43号文件精神超过退休年龄原参保人员,未缴满十五年的续保人员,允许续保缴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2011年7月前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仍缴不满15年的人员,可以一次性缴费后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员中断缴费 服务对象:湖州市区与企业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参保期间未存在欠缴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 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填写《湖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携带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注意事项: 1.当月参保人员原则上不能当月办理中断; 2.办理中断的人员社会保险费用必须缴纳至办理中断之月。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解读办理文件依据 2.介绍办理转移接续程序 3.详解待遇领取规则 外来务工人员最关心的两个问题 问题一 我是外地户籍,现在湖州工作,以前在其他地方缴过职工养老保险,能否转移到湖州 ? 问题二 我现在湖州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以后不在湖州工作了,那么在湖州缴的社会保险怎么办? 问答前面两个问题的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重点讲解 —《社保法》十九条讲的具体规定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核心解读 1. 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不得终止并不得退保; 2.职工养老保险是可以转移的,且养老保险关系是随同就业转移,即在什么地方就业就转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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