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我国的新闻法律关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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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我国的新闻法律关系.

新闻法律关系的特点 它是符合新闻法律规范的要求,并受新闻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必须是在新闻活动中发生的权利义 务关系。 法律调整机制的特征 具有明确的目的性 具有规范系统性 具有国家意志性 具有复杂性 新闻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新闻主体之间在新闻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新闻法属于法律调整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在新闻活动中,新闻媒体、新闻记者、政府、公民和法人之间彼此享受的 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节 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 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新闻法律关系中享有新闻活动权利和承担新闻活动义务的人或组织。 我国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新闻媒体、新闻记者、政府、公民和法人五类。 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 新闻媒体 新闻媒体是最重要的主体,离开新闻媒体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就不属于新闻法律关系。 新闻媒体就其主体资格而言是法人主体。 从法人分类的种类来看,新闻媒体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主体。但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新闻媒体事业单位法人主体的特点在逐渐淡化,而企业法人的特色在不断加强。 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 新闻记者 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来看,新闻记者首先是公民(自然人)。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和报道是其履行职务的行为。 也有一些情况下,新闻记者所从事的新闻采访和报道不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新闻记者实际上承担着“通讯员”的角色。 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 政府 政府是一个地位十分特殊的主体。一方面,政府规定着新闻媒体的创办,行使着对新闻媒体的管理职能,是新闻媒体的领导机关。另一方面,新闻媒体也把政府作为自己的新闻报道对象,政府的行为应该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从法人分类的种类看,政府属于机关法人主体。 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 公民 在新闻活动中,公民不仅是新闻内容的主要来源之一(采访对象),还是新闻内容的主要服务对象(读者)。 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人 这里的法人专指企业的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在新闻法律关系中,法人的主体地位类似于公民的主体地位。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在我国的全面推行,新闻活动和法人的关系日渐密切复杂,所以,法人的主体地位日渐受到重视。 第三节 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 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在新闻活动过程中,新闻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智力劳动成果 。 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 在民法中,物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可以作为财产权利对象的物品。 在新闻法律关系中,物必须是和新闻活动相关的有助于新闻活动完成的物品。 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为 民法意义上的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人的活动。 在新闻法律关系中,这种行为必须是发生在新闻活动中间的行为。 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 智力劳动成果 民法中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人的脑力劳动的成果。在新闻法律关系中,智力劳动成果表现为具体的新闻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指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新闻作品是指在新闻活动过程中,具有独创性的,可以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第四节 新闻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 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某种权益或权能。 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新闻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 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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