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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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课件

第十一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一)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的含义包括: (1)法象征着公正、正直、普遍、统一,是一种规范、规则、常规、模范、秩序。 (2)法具有公平的意义,是公平断讼的标准和基础。 (3)法是刑,是惩罚性的,是以刑罚为后盾的。 2 法律的概念 (1)法律是一种特殊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社会团体规范等 法律规范具有高度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法的制定和认可是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 所谓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规范。 所谓法的认可,是指国家对既存的行为规则予以承认,赋予法律效力。 (3)法的实现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 法律的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违法行为得不到惩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得不到贯彻和保障。 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其它社会规范也有强制力,但不具有国家性,这是法律的一个显著特点。    (4)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社会规范。国家政权由统治阶级掌握,因此法首先和主要反映统治阶级意志 不是个别统治者的意志和利益及其简单的相加 马克思 法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的恣意横行 (5)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体现执政阶级意志,但执政阶级意志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执政阶级生活其中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作为一种有目的的意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物质关系的反映。因此法便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马克思 你们的观念本身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只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种意志的实质特征和方向是由你们这个阶级存在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1 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同社会主义国家本质一样,都是阶阶统治的工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2我国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要把工人阶级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即社会主义的法 3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内容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社会主义法的内容,是由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5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特征 我国社会主义法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我国社会主义法是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 我国社会主义法贯彻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和人民的自觉遵守的有机结合为保障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 ,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中国的法律体系如何划分,我国法学界迄今尚无统一的认识。本书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分为如下七个法律部门: 1 宪法法律部门 2 行政法法律部门 3 民商法法律部门 4 刑法法律部门 5 经济法法律部门 6 社会法法律部门 7 诉讼法部门 三 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运行 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于人们行为的评价,因此法必然具有国家意志性。法的形成是通过制定和认可两种方式实现的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 1 法的制定的概念 2 哪些国家机关具有实质上的立法权? 3 法律制定的程序如何? 4 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二)法律遵守 法的遵守,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自觉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行活动,把法的要求变为自己的行为,形成现实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执行 法的执行的概念. 执法的特征 3 执法的原则 (四)法律适用 司法是法的适用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国家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司法权,审判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及违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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