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十七章专利权的司法保护.
第十七章 专利司法保护与侵权判定 教学内容:专利权的保护是专利法中的重要问题,本章具体阐述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判断专利侵权的标准以及专利纠纷的解决办法。 教学重点:把握对专利权利要求书的解释规则,专利侵权的形态以及专利侵权的判断原则,即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的概念、作用。 第一节 专利的司法保护 专利保护的客体 专利保护的时间起点 对产品专利权的保护 对制造方法专利权的延伸保护 对用途发明的保护 1.专利权保护客体的认定 我国专利法第56条规定: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各国确定保护范围的原则 “周边限定”原则,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的文字内容来确定,说明书及附图只能用于澄清权利要求中某些含糊不清之处;被控侵权行为必须重复再现了权利要求中所记载的每一个技术特征,才被认为是落入到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中心限定”原则,是指权利要求书只限定一个总的发明核心,保护范围可以扩展到技术专家看过说明书与附图,认为属于专利权人要求保护的范围。这使得法院在判定侵权时可以通过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较为自由地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作出扩大解释。 我国折中处理,确定适当的保护范围。避免了同等侵权或同等替换。 例如,一种监视仪器,专利方案的权利要求中采用的显示屏是液晶屏,而仿造者采用射线管作为显示屏,这两种显示屏的外围配套电路都属于现有技术。该仿造监视器被认定为侵权产品。 又如,一种电子线路图,专利方案的权利要求中采用双极型晶体管,而仿冒者用MOS晶体管代替,达到了同样的技术效果,就属于同等替换。 2.专利保护的时间起点 2.1. 专利申请日之前 专利权对申请日之前的实施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发生在申请日之前并延续到申请日之后的实施行为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即可享用所谓的“先用权”。 2.2 专利申请日与公开日之间 申请日为先用权的产生划上了一个句号,使得他人随后进行的实施受到限制; 当一个申请人获得其申请日后,就获得了防止他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的权利。 2.3 公开日与专利权生效日之间 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这就是所谓的“临时保护”。公开日与专利权生效日之间的时间段称为临时保护期。 2.4 权利生效日至权利终止日 在该期间专利权人享有一种对所获专利的独占权,这种独占权是以排他的形式体现的。 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而引起的纠纷,专利人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3.对产品专利权的保护 绝对保护和相对保护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或者进口专利产品的,都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法对专利产品的制造和进口提供“绝对保护”。 专利法对专利产品的销售和使用提供“相对保护”,即有所限制。 如“首次销售”,“不同目的” 4.对制造方法专利权的延伸保护 所谓“延伸保护”,是指一项方法发明专利权被授予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除了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该专利方法之外,还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所直接获得的产品。 4.1 延伸保护的范围 延伸保护对产品提供的保护不同于产品专利权,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延伸保护所限制的行为不包括制造。 第二,与产品是一种新产品还是一种已知产品无关,只要是用该专利方法生产了产品就是侵权。 第三,与产品本身是否属于能够获得专利保护的对象无关。 4.2关于制造方法专利权的举证责任 专利法第57条第2款规定了举证责任的倒置: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5.对用途发明专利权的保护 所谓“用途发明”是指产品的一种新的使用方式,其发明的实质点不在于对产品本身进行改进,而在于对产品的操作或运行方式。 第二节 专利侵权判定 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一)专利侵权行为 直接侵权 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间接侵权 行为人故意诱导、帮助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