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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国家预算.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同学们了解掌握国家预算的体系与原则,预算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 教学重点:国家预算的概念、国家预算体系、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教学方法:讲授法 第一节、国家预算概述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就实际内容而言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预算的编制,即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二是预算的执行,即财政收支的筹措和使用过程;三是预算的决算,即对国家预算的总结。 国家预算反映了政府活动的范围、方向和国家政策。同时,由于国家预算要经过国家权力机构的审批方能生效,因而又是国家的重要立法文件。 二、国家预算的原则 1、公开性 由于国家预算与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国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须公诸于众,并接受人民的监督。 2、可靠性 3、完整性 国家预算的一切开支都应反映在预算中,预算外收支,也应在预算中有所反映。 三、国家预算的体系 国家预算也就是政府收支预算,通常情况下,有一级政府即应有一级财政收入活动主体,也就应有一级预算,从而产生了国家预算的体系问题。 我国国家预算体系是按一级政权设立一级预算的原则建立的。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国共设立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洲),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五级预算体系。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的直属单位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四、国家预算的类别 最初的国家预算是非常简单的,随着社会经济活动和财政活动逐步复杂化,国家预算逐步形成包括多种预算形式和预算方法的复杂系统。其类别包括,单式预算与复式预算、零基预算与增量预算、普通预算与特别预算、总预算与分预算等。其中以预算组织形式来化的单式预算与复式预算较为重要,下面重点介绍 (一)单式预算 单式预算是传统的预算组织形式,其作法是在预算年度内,将全部财政收入与支出汇集编入单一的总预算内,而不再区分各项财政收支的经济性质。 其优点在于从整体反映了年度内政府总的财政收支情况,便于立法机关审议批准和社会公众的了解;其缺点不便于进行经济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 (二)复式预算 其作法是在预算年度内,将全部财政收入与支出按经济性质汇集编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支对照表,从而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比如,将国家预算分成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两部分,前者主要以税收为收入来源,以行政事业项目为支出对象;后者主要以国债为收入来源,用于营利性的建设支出。 这种预算方式的优势在于,便于政府进行经济分析和宏观决策,从而合理地安排使用各类资金。 (四) 以内容上的差别为依据, 国家预算可分为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 增量预算,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是在以前财政年度的基础上,按新的财政年度的经济发展情况加以调整之后确定的. 零基预算, 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只以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为依据,不考虑以前的财政收支状况. 五 国家预算法 ? (一)国家预算法的指导思想 1、强化预算的法律约束力,使预算收支真正成为法令性的刚性指标。 2、 规范预算管理程序,明确预算管理职权。 3、把加强预算管理与促进改革和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 4、把法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结合起来。 (二)国家预算级次和管理权限 预算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五级预算:(1)中央;(2)省、自治区、直辖市;(3)设区的市、自治州(4)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区市辖区;(5)乡、民族乡、镇。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预算管理职权作出如下的规定。 1、??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预算、决算的审批权;预算、决算的监督权;对预算、决算方面不适当的决定的撤销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定。)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有:预算执行的监督权;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批权;根据授权,对决算进行审批,对预算、决算方面不适当的决定的撤销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定。) 3、?? 各级政府的职权 各级政府的职权主要有:预算管理体制具体办法的确定权;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权;预备费动用的决定权;预算执行的组织和监督权;对预算、决算方面不适当的决定的撤销权。(各级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定。) 4、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或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备费动用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定期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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