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十章权利的行使2.
第十章 权利的行使 第一节 权利行使概说 第二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节 权利滥用之禁止 二、权利滥用与侵权行为的区别 第四节 私力救济 第十一章 民法的效力、适用与解释 第一节 民法的效力 第二节 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第四节 民法解释方法 (一)民事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一般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实际需要而定。主要有以下两种: 1、自民法规范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2、民法规范公布后经一段时间再生效。 (二) 民法的失效时间。 1、新法直接规定废止旧法。 2、旧法规定与新法相抵触的部分失效。 3、由国家机关颁布专门的决议规定,宣布某些法律失效。 (三)关于民法的溯及力问题。 我国的民事法律规范,贯彻法律不溯及既住的原则,一般没有溯及力。 法律以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但这并不排除国家根据客观的需要在特殊的情况下作出某些例外之规定。 二、民法对人的效力 民法对人的的效力,又称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就是指民法对哪些人发生效力的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主要有如下几种立法体例: (一)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的立法体例: 1、属人主义。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受本国法律的约束,而对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法律则不适用。 2、属地主义。一国法律对它所管辖的地区内的一切人;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国人如果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 3、保护主义。任何人只要损害本国的利益,不论损害者的国籍与所在地,都要受到本国法律的追究。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我国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采取的是以属地主义为主并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不论是中国公民或法人,还是外国公民、法人及无国籍人,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都应适用我国民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在国外所进行的民事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签订的国际条约,或在没有签订国际条约时,依照国际惯例应当适用中国法的,也应适用我国民法。 3、外国自然人、法人在我国进行的民事活动,原则上应适用我国民法,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些除外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民法通则》第8章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中有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所规定的例外情况;(2)我国制定的法律和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例外情况,; 三、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 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又称民法的地域效力,是指民法在什么领域内适用的问题。 原则上我国民法普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一、民法的适用 : (一)民法适用的概念。民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他依法被授权的机关、组织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民事法律规范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二)民法适用的法律特征。 1、民法适用主体的多元性。 2、民法适用对象的平等性。 3、民法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4、民法适用以解决民事纠纷的被动性与主动性。 5、民法适用后果的强制可能性。 (三)民法适用的原则。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只有在特别法所规定的法律效果排斥普通法规定的法律效果时才能适用。如果特别法与普通法所规定的法律效果并不排斥,则可两者同时适用。 2、强行法优于任意法原则。 强行法是指排除当事人的意思自由而必须加以适用的法律规范。 任意法则是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其是否适用的法律规范。 3、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原则。 一般规定是指在一般情况下适用的法律规范;例外规定是指在特别情况下例外适用的法律规范。例外规定在立法中多体现为但书或除外之规定。 (三)法律适用的逻辑 认定案件事实:判断真伪、法律评价 寻找案件所适用的法律 推论与裁判 大前提(法律规定):未经他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应当停止使用,赔偿肖像权人损失(《民法通则》第100条和第120条的整合) 小前提(案件法律事实):本案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原告的肖像 结论:(案件事实应当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判断)因此,本案被告应当停止使用原告的肖像,并赔偿原告的损失 (四)法律适用的方法 1、所谓历史检讨方法,是指以案件事实发生的先后,依次研究其法律关系,在明确各法律关系的关联性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础上,适用有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处理的方法。 这一方法最适用于遗产转继承案件、死者留有多份遗嘱的遗嘱继承案件。其它案件,如一案中存在先后发生的多个法律事实及法律关系时,也有其适用。 * * 一、权利行使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第十二章 国家责任法.ppt
- 第十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ppt
- 第十二章 外部性..ppt
- 第十二章 气体动力循环(作业)..ppt
- 第十三讲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的一般方法(下)..ppt
- 第十二章 社会保障法..ppt
- 第十二章中国旅游与城乡建设..ppt
- 第十二章中小企业财务管理..ppt
- 第十二章免疫..ppt
- 第十二章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课件.ppt
-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第一中学2025届高三3月份第一次模拟考试化学试卷含解析.doc
- 2025届吉林市第一中学高考考前模拟生物试题含解析.doc
- 四川省三台县芦溪中学2025届高三下第一次测试生物试题含解析.doc
- 2025届江苏省启东市吕四中学高三适应性调研考试历史试题含解析.doc
- 浙江省宁波市十校2025届高三二诊模拟考试历史试卷含解析.doc
- 甘肃省甘南2025届高考生物必刷试卷含解析.doc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一中、唐山一中等“五个一”名校2025届高考历史四模试卷含解析.doc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一中2025届高考生物考前最后一卷预测卷含解析.doc
-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第四中学2025届高三第二次模拟考试历史试卷含解析.doc
- 宁夏银川市宁夏大学附属中学2025届高考化学押题试卷含解析.doc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