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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谷一泪洒南阳.doc
李谷一泪洒南阳
1992年7月,地处豫西的南阳,因审理著名歌唱家李谷一诉《声屏周报》、记者汤生午侵害名誉权案――中国影响最大的一起名人官司而名噪一时,成为全国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
我作为《解放日报》的特派记者,从南阳连续发回了8篇消息和5篇通讯,及时和较为详尽地报道了这起名人官司。
记者撰文惹出风波
这场引人关注的诉讼缘于,河南南阳《声屏周报》1991年1月16日刊登的《著名歌星韦唯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道出了个中原因》一文。文章中,该报记者汤生午引用韦唯的话说:
――李谷一“在90年亚运会期间的一次演出中”,“不知心怀何意却明显险恶地抓起话筒,向在座各位愤愤宣告了一个大胆的谣言:韦唯得艾滋病了。”
――李谷一在许多事上“出于嫉恨”而“非难”韦唯,“韦唯的工资被无故停发已一年。作为国家一级演员,韦唯正常的医疗费这位领导都不准报销。文化部门给该团三位演员三套住房,其中明确指示要考虑分给韦唯一套。实际结果,不仅同韦唯毫不沾边,而且这三套房子全上到了该领导个人的户口上……”
――李谷一曾对韦唯说:“你走吧!离开这里我们关系也许才好相处。如果想调走,那请拿10万元钱来……当然,还有一条最简单的,就是要韦唯给她写下一个保证,保证今后永远不再登台演唱。”
――李谷一曾说:“我就是要整韦唯!怎么了?‘共产党’要整个人还不容易?”
……
汤生午在文章中还说:“从工作环境到舆论环境,韦唯目前都陷入被人刻意制造出的困境中。她在电话中怅然地告诉记者,在她感到无助时,她确实也想过不再活下去。”
国内不少报刊杂志竟相转载或摘登,顿时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李谷一采取反击行动
沸沸扬扬的议论一时铺天盖地,使李谷一难以承受。思索再三,李谷一决定采取反击行动,写就了《关于韦唯情况的报告》。
在这份报告中,当时身为中国轻音乐团团长、党委书记的李谷一回顾了中国轻音乐团对韦唯的栽培。按照李谷一的说法,中国轻音乐团把韦唯做为一名独唱演员进行了重点培养和精心帮助。在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下,韦唯获得了北京户口,月收入在两年内从最初的42元增至目前的180元,多次出国演出和参加国际流行歌曲比赛。1989年4月,韦唯被推荐为全国青联委员。
然而,从1989年末,韦唯开始“逐渐摆脱团里的管理与约束”,她借故不参加团内活动,团里主动与她联系,也找不到她人。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团完成计划任务演出100余场,而韦唯仅仅参加了亚运会期间的三场演出”,一些税款都是团里帮她垫付的。
据李谷一的了解,韦唯当时主要是在马不停蹄地走穴,每场演出费用(税后)从3000元涨到5000元,最高达7000元,是国内要价最高的歌星之一。她甚至在走穴中开具假证明欺骗外地文化管理部门。韦唯不仅自己走穴,而且常召集其他团体和团里的演员与其一道私自在外地演出。韦唯的表现在社会上引起了越来越大的反感,有人曾写信投诉她在演出期间的经济问题。韦唯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遭到许多单位、特别是中央电视台的强烈谴责。
李谷一说:“韦唯在个人生活方面,也很不严肃。而且,韦唯1987年11月份在波兰演出即将回国前,她未向任何同行人员打招呼,便与一个意大利男歌星外出不归,出现了失控现象。”
“韦唯的另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她的身体状况。”李谷一指出,1989年6月,韦唯高烧不退,背部出现深层溃烂,后又头部长疮。那时,无论是参加舞台演出,还是电视节目,观众都已看到她的形象变化,并由此引起社会上的种种传闻。
李谷一强调:“韦唯向小报提供的情况,全部与事实有很大出入。”她认为,“韦唯之所以不顾事实地将矛盾公开化,目的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声誉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弱者,一个受害者的形象,从而博得社会公众的同情,以此掩盖自己长期以来的错误行为。”
在这份《关于韦唯情况的报告》最后,李谷一郑重其事地表示:“为了维护国家法制和新闻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我准备行使公民权利,对《声屏周报》社和记者提出民事诉讼,以向社会印证事实真相。”
纷争终于闹到法庭
李谷一的《关于韦唯情况的报告》向有关部门呈送后不久,《中国青年》杂志社记者王冰就在1991年第七期《中国青年》杂志上发表了《谁愚弄了“上帝”》的文章,几乎逐条反驳了《声屏周报》的报道。此外,王冰又在《开发区导刊》上发表《韦唯与李谷一的是是非非》,对汤生午的文章观点进行了全面反击,为李谷一作了“全面的辩护”。
韦唯看了后深感悲愤,她向有关领导部门写信,要求“上级领导重视这一不正常的现象,以制止这类诋毁侮辱人格的文章再度出现,也过问一下此事,不要再被人为地恣意扩大和恶化。”
被李谷一称为地方小报的《声屏周报》也不示弱,于1991年7月底以《答读者问》的形式迅速作出反应,指责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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