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室“掌门人”的法治梦.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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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室“掌门人”的法治梦.doc

检察室“掌门人”的法治梦   在熙熙攘攘的虹口区吴淞路四平路路口,驻守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北外滩的检察室,检察室的“掌门人”是一位有着真挚眼神、笑容可掬的中年男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社区检察科科长曹卫。   从侦查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到社区检察科科长,职务的转变带来的是角色转变,面对别人对他新身份的好奇,曹卫总是这么回答:“以前我们更多的是与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街道打交道,但现在我们可能更多的要广接地气,多接触社区群众,但作为检察官,我们的使命仍然没变,那就是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为实现法治梦,实现中国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口前移 触角延伸   在从事社区检察工作之前,曹卫担任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已有将近八年的时间,在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以及侦查活动监督的工作中,常常需要与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街道打交道。这样的工作经历,为他开展社区检察工作打下了基础。   从社区检察室最初的选址、建设等筹建工作,到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的协调沟通,曹卫全程参与其中。经过一段时间紧锣密鼓的筹备,2012年3月1日,对接虹口区人口密集、治安复杂和矛盾相对集中的提篮桥、嘉兴路、四川北路三个街道,辖区面积近虹口区总面积三分之一的虹口区北外滩检察室揭牌成立了。   检察机关的职能是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侦查阶段的审查逮捕也好,提起公诉之前的审查起诉也好,检察机关大多在与公权力机关打交道,相对而言,与老百姓接触得比较少,检察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一直是神圣而神秘的,社区群众对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所承担的具体职能了解得也不多。   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社区检察部门应运而生。社区检察室是什么?它是检察机关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职能的窗口,是基层矛盾凸显的风口浪尖,更是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的前沿阵地。   作为承担着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司法所社区矫正活动法律监督,受理社区群众控告、申诉、来信来访,开展法制宣传,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的社区检察官,要做的就是通过法律监督、法制宣传、信访接待、受理控告申诉等工作,深入基层、走近百姓,让大家在执法一线见证公平正义、感受权益保障,使社区检察室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窗口,也成为基层矛盾在社区内得到解决的新途径。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曾给社区检察室作出这样的定位:“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等,都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社区检察室建设。”   可以说,正是带着这样的宗旨与使命,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北外滩检察室应运而生。   执法监督 实现正义   面对人民群众对社区检察工作具体内容的疑惑,曹卫用鲜活的实例来解答大家的疑问,发生在检察室里的小故事,虽只是工作的点滴片段,但却生动地折射出社区检察执法监督、社区管控、渠道畅通、服务宣传的四大职能,以及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与使命。   “检察官,我们的经理刘峰因为非法拘禁别人被公安局拘留了。他不在,公司很多业务都没法开展,眼看亏损越来越严重,公司都快倒闭了。现在工作那么难找,这可让我们这些每个月指望着那点工资养家糊口的小员工怎么过呀?请检察官帮帮我们吧……”   2012年3月的一天,两位焦急的来访者来到北外滩检察室,接访后,曹卫立即根据来访人提供的材料来到辖区派出所调查进一步了解案情,发现刘峰的非法拘禁行为系在催讨债务未果的情况下,一时失控采取的过激行为,刘峰本人的主观恶性与案件本身的社会危害性均不算大。在与院侦查监督和公诉等部门取得联系,对案件经过全面评估后,大家一致认为,从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不采取逮捕措施更有利于对行为人的教育。   为了使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营,也为了使两位企业员工不至于因担心生计而寝食难安,曹卫带领大家多次与派出所进行细致、全面的沟通,最终,公安机关接受了检察机关的观点,将对刘峰采取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离开看守所的刘峰在感激之余,更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过,案件的办理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这是社区检察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实行监督的职能,社区检察室通过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专项检察等方式,对派出所刑事立案和侦查程序开展监督,帮助派出所提高执法规范性。   社区管控 践行正义   2012年11月初的一天,当社区检察官来到四川北路司法所巡查监管台账时,叶涛的奖惩材料引起了他们的关注――因半个月内连续两次没来司法所参加周报到,叶涛已经被处以两次警告,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若再被警告一次,叶涛就要被收监执行了。是什么让叶涛甘冒此大不韪?社区检察官及时与司法所社工一起,对叶涛进行约谈。   “检察官,我真的不是故意违反规定。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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