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贵州省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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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贵州省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注 册 登 记 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注册登记号: [ ]质监注字第 号 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规模 层数 地上 层 地下 层 起止桩号 从 起 到 止 结构类型 房屋总高度 m 合同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 万元 设备安装工程 万元 市政工程 万元 其 它 万元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检测单位 资质等级 变质证书号 计量认证书编号 注:建设规模填写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m2)或道路、管线等市政工程的线路长度(m)。 二、呈报资料(各一份) 资 料 名 称 资 料 名 称 中标通知书或备案证明 (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规划许可证 (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 单位资质证书 经监理公司批准的施工 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监理 合同副本 经公司批准、针对性强的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 (包括完整的审查意见、答复意见 及审查合格报告) 项目部人员、岗位职责、名单 总监和监理人员工程师、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格证 (提供复印件、查原件反还); 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 单位有关人员缴纳社保的凭证 (社保局盖章的) 一套建筑结构施工图 (出示审查机构盖章的原件提供复印件) 三、质量管理责任人员登记表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注册类别) 资格证名称 职称及专业 联系电话 建 设 单 位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现场代表 监 理 单 位 法人代表 项目总监 总监代表 现场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勘 察 单 位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工程师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注册类别) 资格证名称 职称及专业 联系电话 设 计 单 位 法人代表 项目总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 施 工 单 位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质检员 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现阶段兼任其他项目职务的情况 序 号 工程名称 质量监督机构 1 2 3 4 5 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兼任其他项目职务的情况 序 号 工程名称 质量监督机构 1 2 3 4 5 六、建设单位应知事项 (一)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采用发包方式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施工合同签订后应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2.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或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3.建设单位应当将地勘报告、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其重要变更文件报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同意,并严格按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施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用于施工。 4.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5.民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或出租单位应当书面告知购房户或承租户对所购或所租房屋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审查设计方案;特别是公共建筑(商业、文娱、酒店、饭店)等工程,没有装修设计方案的,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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