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专利审查指-无效宣告程序中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
第五章 无效宣告程序中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
1.引 言
本章主要涉及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有关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九条的审查。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涉及的其他条款的审查,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的相关规定。
2.现有设计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现有设计包括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关于现有设计的时间界限、公开方式等参照第二部分第三章第2.1节的规定。
现有设计中一般消费者所熟知的、只要提到产品名称就能想到的相应设计,称为惯常设计。例如,提到包装盒就能想到其有长方体、正方体形状的设计。
3.判断客体
在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审查时,将进行比较的对象称为判断客体。其中被请求宣告无效的外观设计专利简称涉案专利,与涉案专利进行比较的判断客体简称对比设计。
在确定判断客体时,对于涉案专利,除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进行确定外,还应当根据简要说明中是否写明请求保护色彩、“平面产品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简称为不限定边界) 等内容加以确定。
涉案专利有下列六种类型:
(1)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
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是指无图案且未请求保护色彩的产品的形状设计。
(2)单纯图案的外观设计
单纯图案的外观设计是指未请求保护色彩并且不限定边界的平面产品的图案设计。
(3)形状和图案结合的外观设计
形状和图案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未请求保护色彩的产品的形状和图案设计。
(4)形状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
形状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请求保护色彩的无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设计。
(5)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
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请求保护色彩的并且不限定边界的平面产品的图案和色彩设计。
(6)形状、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
形状、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请求保护色彩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设计。
4.判断主体
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时,应当基于涉案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价。
不同种类的产品具有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作为某种类外观设计产品的一般消费者应当具备下列特点:
(1) 对涉案专利申请日之前相同种类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及其常用设计手法具有常识性的了解。例如,对于汽车,其一般消费者应当对市场上销售的汽车以及诸如大众媒体中常见的汽车广告中所披露的信息等有所了解。
常用设计手法包括设计的转用、拼合、替换等类型。
(2) 对外观设计产品之间在形状、图案以及色彩上的区别具有一定的分辨力,但不会注意到产品的形状、图案以及色彩的微小变化。
5.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不属于现有设计,是指在现有设计中,既没有与涉案专利相同的外观设计,也没有与涉案专利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 公告的同样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其中,同样的外观设计是指外观设计相同或者实质相同。
判断对比设计是否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时,应当以对比设计所公告的专利文件全部内容为判断依据。与涉案专利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比较时,判断对比设计中是否包含有与涉案专利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例如,涉案专利请求保护色彩,对比设计所公告的为带有色彩的外观设计,即使对比设计未请求保护色彩,也可以将对比设计中包含有该色彩要素的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进行比较;又如,对比设计所公告的专利文件含有使用状态参考图,即使该使用状态参考图中包含有不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也可以将其与涉案专利进行比较,判断是否为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5.1判断基准
5.1.1外观设计相同
外观设计相同,是指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是相同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并且涉案专利的全部外观设计要素与对比设计的相应设计要素相同,其中外观设计要素是指形状、图案以及色彩。
如果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仅属于常用材料的替换,或者仅存在产品功能、内部结构、技术性能或者尺寸的不同,而未导致产品外观设计的变化,二者仍属于相同的外观设计。
在确定产品的种类时,可以参考产品的名称、国际外观设计分类以及产品销售时的货架分类位置,但是应当以产品的用途是否相同为准。相同种类产品是指用途完全相同的产品。例如机械表和电子表尽管内部结构不同,但是它们的用途是相同的,所以属于相同种类的产品。
5.1.2外观设计实质相同
外观设计实质相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上海别墅市分析.doc
- 上海市建筑工企业诚信建设行业评价申请表.doc
- 上海市建筑程93综合预算定额.doc
- 上海安统210-12-29智能化酒店方案.doc
- 上海市建设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实例004.doc
- 上海市徐汇2012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质量抽测(2012一模)政治.doc
- 上海师范大闵行实验幼儿园 调研.ppt
- 上海民用建电气防火设计规程.doc
- 上海电力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及目录.doc
- 上海某临设钢板房施工方案_secret.doc
- 《GB/Z 44363-2024致热性 医疗器械热原试验的原理和方法》.pdf
- GB/T 16716.6-2024包装与环境 第6部分:有机循环.pdf
- 中国国家标准 GB/T 44376.1-2024微细气泡技术 水处理应用 第1 部分:亚甲基蓝脱色法评价臭氧微细气泡水发生系统.pdf
- 《GB/T 44376.1-2024微细气泡技术 水处理应用 第1 部分:亚甲基蓝脱色法评价臭氧微细气泡水发生系统》.pdf
- GB/T 44376.1-2024微细气泡技术 水处理应用 第1 部分:亚甲基蓝脱色法评价臭氧微细气泡水发生系统.pdf
- 中国国家标准 GB/T 44315-2024科技馆展品设计通用要求.pdf
- GB/T 44305.2-2024塑料 增塑聚氯乙烯(PVC-P)模塑和挤塑材料 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pdf
- 《GB/T 44315-2024科技馆展品设计通用要求》.pdf
- GB/T 44315-2024科技馆展品设计通用要求.pdf
- GB/T 39560.9-2024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9 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六溴环十二烷.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