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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库——工程法规(2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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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库——工程法规(2级)

工程法规 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建造师制度起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国际建造师协会有17个成员。 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省建设厅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注册建造师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初始有效期3年,前后连续计算。 因变更注册不及时的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 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小型工程:无限制 继续教育年学时:共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其中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注册两个以上专业:60个公共学时外,每个专业各20学时 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犯罪行为不是不良行为 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相互告知: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 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合同法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经济法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包括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等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三、宪法 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包括: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 获得赔偿权的原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赔偿:国家机关或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造成的损害 补偿:国家机关或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造成的损害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四、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法人: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最重要的条件)。 (3)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 国家机关在不行使行政权力时也可以是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终止:自然终止(履行)、协议终止(事后))、约定终止条件(事先)、违约终止 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 不要式法律行为:对形式没有要求,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均可。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行为形式合法 意思表示真实:内心的效果表示与表示意思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 意思不真实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人指被代理人 代理关系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代理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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