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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防火戒严令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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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防火戒严令范文

2016防火戒严令范文   近期,因为是炎热的暑假开始了,很多地方都发布了防火戒严的命令,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防火戒严令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防火戒严令范文一:   当前,我县正处于干燥、大风、持续升温等森林防火的高火险天气时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特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一、森林防火戒严时间:201*年1月至201*年6月。   二、戒严期内,严禁烧山埂、烧田埂、烧荒、烧火土肥、烧秸杆、烧渣草;严禁在林区吸烟;严禁在林区春游野炊、上坟烧纸;严禁在林区从事一切有火险隐患的活动;严禁携带其它火种进山,如特殊情况需要在林区用火的,必须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核发进入林区证明,并在风力三级以下天气进行。   三、全县各级要迅速传达本戒严令并广泛大力宣传,每天采取鸣锣示警、广播喊话、散发宣传标语、相互传话等,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森林防火的禁火通令。   四、戒严期内,各乡镇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可以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进入林区的所有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五、各乡镇要组织辖区内公安、林业等执法人员,深入林区、山头,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戒严期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等行为和不听劝阻带火种进山的人员,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凡违规野外用火者,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戒严期内,公安、林业部门要集中一切执法力量,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人员。气象部门要及时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各乡镇、村、组要随时向人民群众通报高火险天气,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儿童以及智力低下、精神障碍、痴呆等患者监护人要加强其监督管束,禁止进山。   七、戒严期内,广大人民群众必须服从森林扑火指挥机构调度指挥,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如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拨打森林防火全天候值班电话:08346522067、12119。   八、本戒严令由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电话:08346522410)。   汇报人:xxx   2016年x月x日   防火戒严令范文二: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一、戒严时间   201*年1月20日至3月20日   二、戒严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及国有林场管辖林区   三、严格火源管理   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严禁下列行为:   (一)带火入林区。   (二)在林区吸烟、乱扔烟头。   (三)在林区铲山积肥、烧火灰、烧草、烧包谷杆。   (四)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在林区生火煮饭、烧火取暖。   (六)在林区未经批准私拉、乱接、乱搭电线。   (七)在林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八)在林区燃放孔明灯。   (九)在林区非法狩猎、用火驱蜂、驱兽。   (十)痴呆、精神病人带火种进入林区。   四、落实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所有护林员、应急队员和检查站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擅离岗位人员,依法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地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扑救。对隐瞒、迟报或组织扑救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严肃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扑救山火知识,发布公益广告及信息,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意识和防范意识,要把森林防火宣传融入到日常管理中,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七、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反本令的,由公安机关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依据《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令适用于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及国有林场管辖林区。   汇报人:xxx   2016年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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