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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计、监理资质流程
工程勘察 工程勘察资质首次申请二、提交材料:,操作步骤见“操作说明”;申请表制作参考“申请表样张”。)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证书领取。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领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45停止领号)。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时间);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七、办理结果:
凭《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到受理部门领取以下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
3、企业诚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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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资质升级?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
6、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
7、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
8、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17号)
9、关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建设[2001]179号)
10、关于印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建设[2001]178号)
二、提交材料:,操作步骤见“操作说明”;申请表制作参考“申请表样张”。)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证书领取。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领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45停止领号)。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时间)。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七、办理结果:
凭《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到受理部门领取以下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
3、企业诚信手册。
?
工程勘察资质增项?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
6、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
7、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
8、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17号)
9、关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建设[2001]179号)
10、关于印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建设[2001]178号)
二、提交材料:,操作步骤见“操作说明”;申请表制作参考“申请表样张”。)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证书领取。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领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45停止领号)。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时间)。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七、办理结果:
凭《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到受理部门领取以下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
3、企业诚信手册。
工程勘察资质转正?
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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