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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作业前20题金融法作业前20题
金融法作业
如何理解金融市场与金融法的关系?
金融法是调整货币资金融通和信用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关系主要包括金融监管关系和金融交易关系。所谓金融监管关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金融交易的监督管理的关系。金融交易关系,是指在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各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众之间,大众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的关系。
金融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指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双方通过信用工具进行交易而融通资金的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
金融市场与金融法的关系是十分紧密的。金融法主要功能室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实现资金融通的个体效益目标和社会整体效益目标的统一。金融市场秩序是金融法调整的主要对象,金融法调整金融交易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对金融市场秩序的维护。反之,金融市场的有序发展体现了金融法的合理性,并能够进一步促进金融法的完善和发展。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会催生金融法的调整,使金融法成为调控金融市场的法律保障。
金融法体系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哪些?
金融法体系,是指调整金融关系不同侧面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等金融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金融法律制度,并形成相互联结、有序统一、层次分明的整体。
我国的金融法体系分为金融主体法和金融业务管理法两大类。金融主体法,是用于确定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各类金融关系参与者的性质、法律地位、组织形式、机构设置、业务范围、职责权限等的法律规则的总称。按照业务的不同,金融业务管理法主要包括货币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期货法等。
金融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有:银行法,货币管理法,票据法,证券法,金融衍生品法,信托法,投资基金法,保险法,融资租赁法。
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商业银行法》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业务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有: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
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能否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如何面对冲击和挑战?
1.分业经营有利于我国尽快建立完善的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有利于我国金融系统风险的分散,有利于逐步有序地增强我国金融监管水平。尽管中国现在根据自身现实选择了分业经营,但银行经营体制最终趋势仍然是混业经营。
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不利于金融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不利于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现行制度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经营的严格区分和限制,抑制了市场资金供给来源,人为地割裂了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融通渠道,不利于资金之间的相互融通。银行、证券、保险的业务品种有限而单调,使行业素质及竞争力不断下降。 也不利于金融创新,在分业经营制度下,由于银行参与证券业务受到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上立足,由此影响到证券机构的市场运作及策略,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银行业和证券业都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可以这样说,在短期之内,中国推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还是必要、现实的,但长期来看,中国必然要以混业经营为目标,以全能型银行体制制为发展方向。
2. 面对入世,我国金融业应以加入WTO为动 力,加快金融改革和整顿的步伐。首先,应尽快按照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通过整顿,解决金融领域多年遗留的问题、风险 和金融秩序中的一些混乱现象。其次,通过改革,全面提高金融监管整体素质,理顺金融机构内部经营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激烈竞争的需要。同时,梳理现行的金融监管法规,加快有关法规的制定。
(1)寻求必要的合理保护,努力把握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主动权,正确引导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
(2)加大金融业改革力度,增强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强风险控制,提供资产质量和资信水平;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从实际出发,抓住时机加快国内银行间的资产重组,剥离不良资产,补充国有银行资金,培育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商业银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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