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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啦芳员工手册阿啦芳员工手册
阿啦芳
食品有限公司
员工手册
制作:阿啦芳食品有限公司
协作:营销部
生产部
人资部
财务部
拟定:张德年
执行:2013年2月
版本
第一章 雇用条款
1.1 征聘标准
本公司征聘员工的标准是根据应聘者对应职位是否适合而定。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内勤人员、店长、业务员要求逐步过渡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营业员、收银员要求逐步过渡到职高、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企划、设计、督察人员必须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2 佣工条件
(1)新员工入职必须无犯罪记录,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档)和1寸近照2张;
(1)从事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运输上岗证》;
(2)生产部门、销售门店、厨师必须持有《健康证》;
(3)电工必须持有《电工证》;
(4)财务部门必须持有《会计证》。
1.3 试用期
所有公司聘用员工,从履职日起都将有试用期。
(1)营销部员工试工三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无绩效有提成;
(2)生产部员工试工三天,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无绩效有提成
(3)内勤员工试工三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无绩效无提成
(4)部门负责人试用期一个月,无绩效无提成。
若员工表现优异,可由上级主管提报,缩短试用时间;
说明:试工期间无工资,若试工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间无绩效考核工资,原定有单品提成的部门仍享有单品提成;至年末且工作时间满三个月的员工均享有年终奖(包含试用期)。
1.4 工作时间
营运部门(营销部、生产部):员工的具体上、下班时间及休息日由部门主管安排。
办公室人员(财务部、人资部、督察部、采购部):每周一至周六8:00 --- 17:00 (中午就餐时间为12:00 --- 13:00),休息日由部门自行调配。
1.5 超时工作
如有需要加班的,员工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生效。未经批准加班或加班未打卡一律视为无效加班工时。
营销部:所有指定的加班,应以次月内调休完毕优先;经部门负责人确认无法调休的,按每小时人民币五元计算;
生产部:所有指定的加班经部门负责人确认无法调休的,按正常工资计算;
内勤人员:所有指定的加班,必须在次月以内调休完毕,过期不予补休。
1.6 打卡
员工每天上、下班,除总经理书面同意的人员免打卡外,均应本人至指定地点打卡。托人打卡或代人打卡经发现者,公司将做记大过处分;
员工上下班出勤如有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主管签字,并经人事部核准签注者外,视同旷工。【注】上述签注必须于次日上班上午十二时前,亲自呈送签注,逾期不受理;
忘记打卡(经证实未迟到早退)一次5元,第四次以上(含),一次再加扣30元,以此类推。
1.7 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者为迟到,每次迟到、早退10分钟(含)内扣5元,每次迟到、早退10-30分钟扣10元,每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扣30元,每次迟到、早退60分钟(含)以上的扣半天薪,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20分钟(含)扣一日薪。
1.8 旷工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以旷工论处:
一个月内无故旷工一天的, 公司将给予大过处分, 并按其日工资的三倍予以处罚;
一个月内连续无故旷工两天或累计三天的, 公司可因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而解除劳动合同, 并按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的方法给予处罚;
1.9 薪金支付
每月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为考勤、薪资结算日。公司将在次月的二十日通过银行转帐发放员工工资(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资所得税,保险费及其它应扣款项,离职员工自实际离职之日起停薪;
离职及解聘人员之薪资于办妥离职手续及移交手续后以考勤和薪资结算日为准,在下一个发薪日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发放。如有特殊理由需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以现金形式发放;
门店员工领薪时,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在发薪后3天内尽快向部门主管呈报及查询,由所在部门统一向人资部查询;
1.10 辞职
我们希望您能在公司长久服务,并随着公司的发展,您个人也得到发展。如果您决定离开公司,则须作出如下几点:
离职申请:
全职员工须于一个月前(或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提出并填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核(试用期员工应提前7天通知主管)。
兼职人员(包括本公司实习生)须提早15天提出并填妥离职申请表,由主管签核。
未依上述程序离职者视为旷工。
离职手续:
依离职程序办理工作任务交接,经由被移交者签名确认。
缴回制服、电脑、配件、各类手册资料、掌管之印信、借贷、钥匙等。
离职应缴物品请于正式离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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