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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规范整理重点

表(四)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 用地面积(m2) 控制 指标 建筑类型 2000≤S<10000 10000≤S<20000 20000≤S<40000 FAR D% FAR D% FAR D% 住宅建筑 (含酒店式公寓) 多 层 2.0 32 1.9 30 1.8 28 中高层 2.6 30 2.5 28 2.3 26 高 层 3.9 22 3.7 21 3.5 20 商业、办公建筑 (含旅馆建筑、公寓式办公建筑) 多 层 2.4 36 2.2 34 2.0 32 高 层 4.6 34 4.2 32 3.8 30 注:S—地块面积 FAR—容积率 D%—建筑密度(%) 表(五)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标准 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 机动车 非机动车 说明 旅馆 星级旅馆 车位/客房 0.5 0.5 (2) 其他旅馆 车位/客房 0.3 0.5 办公 商业性办公(写字楼) 车位/100㎡建筑面积 0.8 3 市级机关 车位/100㎡建筑面积 1.5 4 其他办公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4 (3) 商业 娱乐 商业零售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8 餐饮、娱乐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4 批发交易市场 车位/100㎡建筑面积 0.9 2 (4) 超市 车位/100㎡建筑面积 0.7 8 医院 市级医院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4 (5) 其他医院 0.3 4 博物馆、图书馆、 科技馆、文化馆(宫) 车位/100㎡建筑面积 0.6 5 展览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0.7-1.0 5 体育场馆 一类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 4 30 (6) 二类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 3 30 会议中心 车位/100座 5 10 影剧院 电影院 车位/100座 3 30 剧 院 车位/100座 4-6 20 (7) 游览场所 自然风景名胜区 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 0.6-1.0 1 城市公园 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 3-5 5 交通建筑 火 车 站 车位/1000名旅馆 (最高聚集人数) 3 4 (8) 码 头 3 4 汽车客运站 4 4 学校 幼儿园 车位/100名学生 0.5 5 小 学 0.6 10 中 学 0.8 50 大专院校、成人学校 1.0 10 住宅 ≥140平方米 车位/户 1 1 140且≥90平方米 0.6 1 ≥45且90平方米 0.4 2 45平方米 0.2 1 工业厂房 车位/1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 1-5 (9) 仓 储 区 车位/1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0.3 1 备注: 1、表列配建指标为建设项目应配建的停车车位最低指标,弹性指标按相应的说明进行控制。 2、级别高的旅馆取上限配建指标,级别低的旅馆取下限配建指标。 3、包括工厂生产办公楼。 4、批发交易市场是指生产资料市场和批发为主的交易市场。 5、级别高的医院采用上限配建指标,级别低的医院采用下限配建指标。 6、一类体育场馆是指大于或等于15000座的体育场或大于、等于4000座的体育馆,二类体育场馆是指小于15000座的体育场或小于4000座的体育馆。 7、集会功能为主的剧院取高值。 8、交通类建筑的配建指标为参考指标,具体指标根据停车需求分析结果确定。 9、技术密集型工业项目取下限,劳动密集型工业项目取上限。 10、停车场用地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25㎡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5㎡计算;停车库建筑面积:小型汽车按每车位35㎡计算,自行车按每车位1.8㎡计算。 11、表(六)中未列出的建筑类型,其配建停车指标参考表中相近建筑类型的配建停车指标执行。 车辆当量换算系数表 车型 机 动 车 非机动车 机动车 微型汽车 小型 汽车 中型 汽车 大型 汽车 铰型 汽车 自行车 三 轮车 二轮 摩托车 备注:摩托车以自行车为基准换算当量 换算 系数 0.7 1.0 2.0 2.5 3.5 1.0 2.5 3.0 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的医院、中小学和幼托等用地,临主出入口用地内应设置相应规模的人流集散广场和停车场(含出租车候客区)对公众开放使用。医院的广场和停车场用地一般不少于5平方米/床;中小学、幼托的广场和停车场用地一般不少于1平方米/学生。新建居住区用地,临其主要出入口大门外用地内宜配置不少于0.02辆/户的机动车停车位。 第四章 建筑间距控制 第二十五条 建筑间距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图示见附录三图(一)],同时还应符合防灾、卫生、环保、管线埋设和文物、历史建筑保护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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