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老子二章15老子二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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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老子二章15老子二章

15、《老子》二章 一、作者介绍 老子,又称老聃,原名李耳,字伯阳,楚国苦县(今鹿邑县)人约生活于前571年至471年之间。是我国春秋时期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被唐朝帝王追认为李姓始祖。老子乃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存世有《道德经》(又称《老子》),其作品的精华是朴素的辨证法,主张无为而治,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祖 “无为而治”思想的解释   无为而治是儒道两家共同的理念。在儒家眼里,所谓的无为而治就是要通过“正身”、“导之以政,齐之以德”、“导之以德,齐之以礼”等方式方法,使民众如众星拱北一样各就其位、“有耻且格”、“不令而行”、“垂拱而治”的目的,即通过是通过圣人和君王的道德感化等手段,最后达到无为而治的目标,显然,儒家的“无为而治”是其最终目的,并非策略和手段,其策略和手段应该是德治或者后世儒家的仁政。   道家的“无为而治”的含义,自从《道德经》问世以来,众说纷纭,不一而足,现摘取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罗列如下:   1、靠万民的自为无为无不为,靠万民的自治无治无不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老子“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以及黄老道家代表作《吕氏春秋》“无智,故能使众智也。故能使众能也。无为,故能使众为也” 等说法中得到证明。   2、不干预,冷眼旁观。老子认为“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馀”,即使出现贫富差距,也像天降甘露一样,会“不平自均”,所以圣人应仿效天道,“致虚极,守静笃”、冷眼旁观,“以百姓为刍狗”,冷酷无情,“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要干涉万民事务。庄子进一步指出,大道复杂多变,很难认识清楚,所以不干预是最好的治国方法。《黄老帛书》中有一段对话,说高阳问力黑:“天地已成,黔首乃生。莫循天德,谋相覆倾。吾甚患之,为之若何?”力黑对:“勿忧勿患,天制固然”。可见黄老道家也主张冷眼旁观不干预,不过道家的冷眼不是真的冷酷无情,而是冷眼热心。不然也就不会有道家治世的著作问世了。   3、为无为。这是老子自己的说法,根据他的“为学日增为道日损”、“辅万物自然而不敢为”、“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的说法,并联系到现实政治,所谓的“为无为”,就是通过宽刑简政因俗简礼等手段,不断对公权力进行自我约束,最后达到无不为的境界。   4、上有为而下无为。这是道家和法家共有的观点,体现了一定的分权思想。这可以从老子的“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有为,而有以为”、庄子的“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黄老道家和法家则主张“君道无为,臣道有为”等说法中得到证明。。   5、有所为有所无不为。比如魏晋学者郭象点评庄子时认为“樵夫有为于斧,而无为于木;船夫有为于桨,而无为于水;上有为于臣,”而无为于具体事务。   6、案法而治。这是黄老道家和法家的共同主张。比如黄老道家代表人物慎到曾说:“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黄老帛书也说:“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   7、无违。这一观点出自论语32,表示无论孝敬亲人还是治国,都不要违反常规和事理,这才是无为而治。后来许多人以儒解道,认为“无为”就是“无违”,“无为而治”就是在不违背客观规律和自然天性的情况下,达到天下大治。   8、顺其自然。道家认为天地万物都由道化生,而道的最根本规律就是自然而然,所以人类应该仿效大道,顺其自然。故老子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黄老道家也主张:““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所谓因循就是因循万物天性,即自然而然的状态,无为而治,让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发展,使其处于符合道的自然状态,不对它横加干涉,不以有为去影响事物的自然进程。也只有这样,事物才能正常存在,健康发展。所以在道家看来,为人处事,修心炼性,都应以自然无为为本,避免有为妄作。严君平说:有为之为有废无功;无为之为成遂无穷……览天地之变动,观万物之自然,以睹有为乱之首也,无为治之无也。(《道德真经指归·卷八》)如果人为干涉事物的发展进程,按照某种主观愿望去干预或改变事物的自然状态,其结果只会是揠苗助长,自取其败,因此,明智的人应该采取无为之道来养生治世,也只有如此,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总之,道家的无为而治是策略和手段,最终目的是无不为,和儒家有所不同。 老子的思想主张是无为,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以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乃“夫莫之命(命令)而常自然”,因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为客观自然规律,同时又具有“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道以它自己的方式运作而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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