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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形象

浅析《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形象 汉语言文学 2005级 B 吴琼兰 指导教师 刘邦奎 摘要:阿来在《尘埃落定》中从傻子的视角以史诗般的笔触描绘了康巴藏族土司制度崩溃前夕的景象。主人公傻子是作者精心选择和成功塑造的艺术形象,他的命运构成了小说的情节主线,作品在展示傻子人生遭遇和感历程中,再现了藏族封建土司制度由盛而衰、由存而亡的历史过程通过傻子对土司社会的生存状态及其时代风貌的客观描述,再现了处于分崩离析状态中的土司社会的土司家庭内部及各土司间围绕权利、财富、女人等发生的抵牾和斗争以及藏族人民的婚姻丧葬、礼教节庆、饮食医药等风俗民情。尤其是当叙事者傻子观照内心世界关注内心感受。把视线投向自己的心灵世界,思索着个体及民族命运时,更启示人们对社会的哲学思考,丰富了作品的艺术内涵作者喜于深思、感情细腻、超脱淡泊的傻子[1]都是将“我”放在既是叙述者又是参与者的位置上,通过傻子“我”的主观意识和感受而展开的,讲述了往昔那片鲜为人知的汉藏交界地带的藏族文化区域的藏族人的世态风情和土司家族兴衰存亡的故事,既具有引人入胜的神秘色彩和情趣,又不乏耐人寻味的人文内涵,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人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对自身的存在进行追问和反思。   按照常理,傻子不会有正常人的思维活动,更不会有超人的智慧,那作者为什么要安排这样一种独特的叙事视角呢?从叙事学的角度来讲,傻子叙述是一种限知角度叙述,里蒙?凯南在《叙事虚构作品》中将这种叙述称之为“白痴叙述”。 [2]先看一下“我”的犯傻吧。哥哥抽了“我”一记耳光,“我”竟然感觉不到痛,于是“我”得出结论:“人家怀着仇恨”就“打不痛我”。于是“我”便拱手拿着皮鞭到处找人打“我”,以证实“我”的结论;“我”好多次说话的时候却总是“辞不达意”,比如:“我”想喊“阿妈”,却说成了“那是什么?”;“我”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问“我是谁?”“我在哪里?” 因为“我”是傻子,所以“我”的叙述就具有不可靠性和不确定性,也就是非常规性,但没有人去计较,因为大家都知道“我”是一个傻子,傻子的话没有人去当真,这样做便于行文,便于叙述空间的拓展,显示了文本的多义性和不确定性,正是这样一种新颖的叙事视角,使得小说具有了历史、哲学、生活等多层面的寓意。 而在更多的时候,“我”却做出了许多聪明人做不出来的事情,表现出超常的智慧和本领,达到一种反讽效果,傻子“不傻”便在反讽中显现出来。傻子“我”留念这片土地上由“我”和“我”的父辈创造的最后的辉煌,但又悄然地顺着历史的潮流,一面以开拓者的姿态引进先进的事物,如建立市场,建立银号;一面把自己的身体敞开,让终结者来结束生命。“我”是土司的儿子,血管里流着土司的血,也留着土司制度的血,在土司的领地奏出不和谐的音符。“我”要革命,但不能革自己的命。“我”深知不能做自己的终结者,但又不允许土司这种社会形态的存在,所以“我”敞开自己的身体,让终结者划开“我”的肚皮,结束“我”的生命,也结束土司制度。让这持续了千年的土司制度在唱完最热闹、最奔腾、最旺盛的生命之歌后,化做尘埃,最终落定。 而傻子“我”确实有领导天赋,是个大智若愚者的统治者。“我”几乎是继承了他父亲麦其土司王者的那种精髓,而且是发扬光大。在“我”一步一步拿到王权的过程中,渗透着中国几千年封建文化的优秀治国者的理念和“民本”思想。以傻子特有的方式,收买人心,培养绝对忠实于自己的心腹。结果“我”是成功的,“我”的两个贴身小厮,依尔和索郎泽郎在“我”的恩威并重下,死心塌地;“我”大智若愚,似傻非傻的神秘色彩征服了麦其家优秀的管家;“我”以知音的形象感化了来自圣城的大学士翁波意西,给“我”做书记官;“我”拥有最好的厨娘卓玛。甚至曾经是中华民国要员的黄特派员也成了“我”的师爷。麦其家大少爷说的一针见血,“你看,老跟下人们搅在一起,脸都沾上土了。”是的,“我”必须和下人们搅在一起,才能得到下人们的心,才能得到忠诚,得到力量。如果“我”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那么“我”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傻子了,这一点傻子“我”是最清楚的。试想一下,倘若是一个真正的傻子,能想到和做到这些吗? 在从没有做上土司位置的生命历程里,“我”却几乎拥有了土司的全部人马而且还远远超出:绝对忠诚的侍卫,行刑人,书记官,管家,银匠,鞋匠还有师爷等等。当然还有一大群受“我”恩惠饱尝在优秀统治者管辖之下快乐生活,视“我”为神的老百姓:被“我”用爱心感化过来的原本属拉雪巴的百姓;被“我”免税的所有土司百姓。所以当“我”出现时,所有的百姓都给“我”下跪,不是因为麦其土司的权力,而是因为“我”的仁爱,更因为“我”的不傻。 可以说,傻子“我”是高度发达的奴隶社会的实质的统治者,尽管“我”自始至终都没能接过麦其父亲手中的权杖。在“我”的理念王国里,“我”想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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