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行政法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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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的行政法名词解释

行政,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法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手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多种关系。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和形式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理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是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是它并非排斥法律控制。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的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行政权限,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围或界限。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机构,是行政组织的构成要素之一,其本身又是作为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而存在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以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设置若干办公和办事机构,以协助行政主体处理和具体办理各项行政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 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律关系,是指一般公民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成为公务员,基于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而与国家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相对人,或称行政相对房,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即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另一方当事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其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 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者是为管理对象,制定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如制定行政规章。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无需向对方的请求而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有相对方的申请才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一般授权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特别授权立法,是指依据特定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据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专门决议的委托,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行为。 中央行政立法,是指国家制定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制定部门规章的活动。 地方行政立法,是指一定层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的活动。 执行立法,是指为了指向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做出具体规定,以便于更切合实际情况的行政立法活动。 补充性立法,是为了补充已经发布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试验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有权机关或法律的特别授权,对本应有法律规定的事项,在条件尚不充分、经验尚未成熟或社会关系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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