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合同篇.doc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规合同篇

案例分析:法规合同篇 案例1“非法入境”的旅游团 1998年11月,某国际旅行社在获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后,为尽快开展出境旅游业务,遂与香港一家信誉不甚良好的旅行社建立了业务联系。同年12月,该国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23人赴新、马、泰三国旅游团,委托该香港旅行社接待,因时间仓促,未与该香港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该旅游团在顺利完成新加坡、泰国两国游程后,在马来西亚入境时,由于当地接待社疏忽,未办妥入境手续,致使该旅游团被作为非法入境而扣留两天,未完成马来西亚段旅行而直接返回香港。该旅游团回国后,遂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退还旅行费用并赔偿损失。经查,该旅游团投诉属实,而该国际旅行社则辩称,违约损害旅游者的事实均发生在境外,应由境外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还是境外旅行社承担?为什么?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该国际旅行社承担。因为《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选择有关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的、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与之签定书面协议后,方可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因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旅游的境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违约的境外旅行社追偿。  (2)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我国旅行社选择境外不良信誉旅行社,且未与之签订书面协议就委托其承担接待工作,给予何种处罚?   答: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5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004年1月10日,游客刘某等4人参加了北京Y旅行社组织的“昆明、大理、丽江、版纳、中缅+森林公园四飞八日游”。在这一行程中,引起游客不满意的焦点问题有两个: 一是在昆明和边境城市打洛被安排参观多个玉石珠宝商店,其中含有行程内未约定的商店; 二是第四日从西双版纳飞昆明的时间(12∶20)与昆明赴大理的火车(22∶00)之间有大半天空余,时间安排不合理,且行程计划中未显示有自由活动或自费项目安排。 针对多次参观玉石商店问题,刘某等人当天就通过电话向北京的组团社进行了投诉。经联络协商,地接社导游向游客道歉并退还了自费项目的费用,作为参观计划外购物点的补偿(游客未购物)。刘某等人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针对空余半天的问题,北京组团社电话答应在昆明增加两个景点作为补偿,地接社表示只能提供车辆,景点门票费用自理。于是,刘某等人又投诉至云南省旅游局质监所。在省质监所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增加翠湖观海鸥和圆通寺两个景点。 回京后,刘某等人到北京市旅游局质监所再次投诉组团旅行社,仍然反映上述问题。北京市质监所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不予受理该投诉,并致函刘某等人,认为: “游 客在云南旅游过程中,发现旅行社存在服务质量问题后,即分别向组团社、云南省旅游质监所进行投诉,地接社导游向游客道歉并退还了相关自费项目的费用,游客 对此表示同意;对于第四日旅游行程不合理、空闲时间过长的问题,游客向云南省质监所投诉后,经调解,地接社为游客额外增加两个景点作为补偿,客人接受此调 解。综上,就您反映的旅游中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在当地已经得到解决。因此,我所不再重复审理。” 案例分析 第一、游客刘某等人混淆了行政复议和申诉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其中对复议机关、复议范围等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 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等等的具体行政行为。 北京市旅游局质监所的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不适用行政复议申请。1、主体资格不符:北京市旅行局质监所是一个事业法人机构,非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事业机关经行政机关授权虽可以行使部分行政职能,但必须以行政机关名义做出,比如强制划拨质保金的决定等;2、不予受理投诉的函件及其内容非具体行政行为。该通知是以北京市旅游局质监所函的形式下达的,其内容更未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审批事项。 第二、此案也不符合国家旅游局质监所申诉案件受理范围。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可以到上一级质监所提出申诉的,只有一种情况:“当事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质监所提出申诉。”刘某的诉求是对北京市质监所的不受

文档评论(0)

wu12youli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