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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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0.txt两个人吵架,先说对不起的人,并不是认输了,并不是原谅了。他只是比对方更珍惜这份感情。第 二 章 增值税法 (value-added tax law) 第一节增值税的基本原理 一、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neutral principle);2、普遍征收;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负担;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5、实行比例税率;6;实行价外税制度。 二、增值税的类型(理论增值额、法定增值额)按照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1、生产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扣除,从整个社会角度看其计税依据相当于GDP(Gross demostic products); 2、收入型增值税:外购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按每一会计核算期计提折旧金额扣除,从整个社会角度看其计税依据相当于GDI/GNI(Gross demostic /national income); 3、消费性增值税:外购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置当期一次性扣除,从整个社会角度看其计税依据相当于consumer goods/ expendable materials; 三、法定增值额的计算方法: (一)直接计算法:1、加法:应纳税额=(工资+利息+租金+其他增值项目)×适用税率; 2、减法:应纳税额=(销售全额-非增值项目金额(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适用税率 (二)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从本企业流出产品按销售额或视同销售额核算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购进产品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第二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形动产tangible and movable goods/estate/property)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从行业角度看,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商业批发、商业零售)、加工厂、修理厂以及进口的货物. 加工劳务包括委托加工和加工承揽两种: 1、 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加工产品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受托方是增值税的纳税人,按向委托方收取的加工费乘以对应税率计算上缴税金。 2、 加工承揽是指受托方既按委托方的要求加工产品,又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按销售自产产品纳增值税。 二、特殊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⑴货物期货:特殊点在于实物交割的环节纳税 ⑵银行销售金银业务,银行的其他业务纳营业税 ⑶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寄售店销售寄售产品按4%的征收率简易纳税。 ⑷邮政部门的所有业务(销售集邮产品、发行报刊、销售邮务物品、邮政储蓄等)都纳营业税。 ⑸其他部门销售集邮物品以及其他单位发行报刊均纳增值税。 ⑹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以及发电厂、供电局收取的电费均纳增值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⑴视同销售的行为:货物发生流动转移,但未收到货币、货物或其他等价物。归纳为以下5种: 【要求】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②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例题?计算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为: 零售价=5000÷5%=10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例:乙企业委托甲商店代销A产品1000件,单位售价1170元(含17%的增值税),单位成本680元,于7月20日发出该批产品。次月20日收到甲商店转来的代销清单上列示已售出400件,共收手续费5000元,乙企业按售价向甲商店开俱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假设乙企业对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法计价,甲企业对代销商品采用进价核算。 乙企业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⑴ 发出该批产品时: 借:发出商品 680000 贷:库存商品 680000 ⑵ 次月20日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甲商店 4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 借: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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