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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维护公益诉讼论维公益诉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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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维护公益诉讼论维公益诉讼

论维护公益诉讼--以行政诉讼法第九条有何功能及如何实践为探讨 黄慧婷1 1行政法 壹,前言 贰,行政诉讼法第九条的意义 一,立法理由 二,制度背景 (一)日本的民众诉讼 (二)德国的团体诉讼(Verbandsklage) (三)美国的公民诉讼(Citizen Suit) 三,我国学者的看法 壹,参,行政诉讼法第九条可能的实践 一,依我国学者的看法来运作 (一) 环境保护法令上「公民诉讼条款」的内容 (二) 「公民诉讼条款」间诉讼要件的歧异 (三) 「公民诉讼条款」与行政诉讼法的衔接 二,从行政诉讼的制度面考量 肆,结论 壹,前言 於民国八十九年七月一日施行的行政诉讼法,透过增加诉讼种类,采行二级 二审,严格规定诉讼程序等变革,期盼强化人民诉讼权的保障并确保行政权的合 法行使,其中关於各种「行政诉讼类型」如何加以解释,适用 相互间关系为何 是否承认条文未明示的诉讼类型 等诸多问题,最为学界及实务所关注. 相较於行政诉讼法第四条至第八条以「行政行为形式」所架构的诉讼型态, 行政诉讼法第九条的维护公益诉讼显得独树一帜,该条谓:「人民为维护公益, 就无关自己权利及法律上利益之事项,对於行政机关之违法行为,得提起行政诉 1 报告日期为2001年12月17日. 2 讼.但以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为限.」单纯就本条的文义做观察,其是否为人民得 据以提起诉讼的「独立诉讼类型」 为何条文用语特别概括,简约,以致无法像 其他诉讼类型,厘析出所谓「特别实体判决要件」 而所谓「以法律有特别规定」 又是指「哪些法律」 若就整个行政诉讼法的体系做分析,维护公益诉讼和其他 诉讼有何关联 法律有特别规定时又应如何适用呢 究竟行政诉讼法第九条可 否独领风骚地发挥「维护公益」的功能 或只是宣示性地表示立法者的诚意呢 是本文极欲探究,窥知的课题! 贰,行政诉讼法第九条的意义 一, 立法理由 行政诉讼法第九条谓: 「人民为维护公益,就无关自己权利及法律上利益之事项,对於行政 机关之违法行为,得提起行政诉讼.但以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为限.」 行政诉讼法第九条立法理由谓: (一)本条新增. (二)依传统「诉讼利益」之理论,须就与自己权利或法律上利益有直接关 系的事项,使得提起诉讼,但情况较为特殊之公法争议事件,为维护公益, 应许与自己权利及法律上利益无直接关系之人民,得就行政机关之违法行为 提起行政诉讼,为此种诉讼究属例外,不宜过度扩张,须以法律有特别规定 者为限,使得为之.爰仿日本行政事件诉讼法第五条及第四十二条有关民众 诉讼的规定,增设本条,以维公益. (三)本条系前瞻性之立法,使立法机关得於适当时期制定法律,准许人民 3 提起维护公益之诉讼,例如日本之选举诉讼,住民诉讼等民众诉讼是. (四)人民须为维护公益始得依法律规定提起本条诉讼,亦即本条系注重於 公益的积极作用,与本法其他侧重於公益消极作用之法条有异.至於是否合 乎公益,应由行政法院认定之. (五)人民对公共利害或其权益之维护,得依请愿法规定为请愿之权利,不 因本条规定而受影响. 就此观察,本条设置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放宽,甚至排除以「损害自己 权利或法律上利益」作为「权利保护要件」或称「当事人适格」的判断标准, 换言之,只要法律有特别规定,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虽不损害人民的权利或 法律上利益,人民仍得为了公益提起行政诉讼. 二,制度背景 从上述行政诉讼法第九条的立法理由可以得知,本条系模傲日本的「民众诉 讼」制度,所以要探究其规范目的,应一并了解各国相似诉讼类型的制度背景及 运作情形. (一)日本的民众诉讼 日本的行政事件诉讼法对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采「例示概括主义」,民众 诉讼系行政事件诉讼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法定行政事件诉讼」,兹简述其特色, 种类如下2: 2野宏,【行政法】,杨建顺译,1999年6月,法律出版社,北京. 4 【特色】 1.就性质而言,民众诉讼「非属法律上的争讼」,是否承认此类诉讼,是立 法政策上的问题,行政事件诉讼法第四十二条委任给个别的立法来决定, 仅就其审理程序设置统一的规定. 2.诉讼的概念内涵,在行政事件诉讼法上,并无明确的规定,但在学说上, 总称为「客观诉讼」. 3.民众诉讼的制度目的,非为「保障个人的权利或利益」,而是在立法政策 上,利用「争讼」这一程序来「维持客观的法秩序」或「保护公共的利益」. 【种类】 日本现行法上承认的民众诉讼,有公职选举法,地方自治法,宪法第九 十五条的居民投票诉讼,最高法院法官的国民审查诉讼等,仅就日本地方自治 的相关规定来了解运作概况: 1.地方自治法第七十四条之二及第八十五条,导入了「条例修改废止请求」 等各种直接请求制度,承认以民众诉讼作为处理有关这些直接请求所生纠 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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