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3.第二章.构型与过度解析
2.1形、态、及分类
形态
正如前一章所提到的,形态是功能的载体。由产品形态、材质与机理、色彩三大要素共同创造的产品形式,通过视觉化和触觉化的途径给人们以一定的认知、审美感受与象征感受,这就是产品形式创造的意义。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说过:“我们没有理由主观的假定科学和工程上的成就就是人类享受的最终目的,消费发展到某一阶段时,凌驾一切的兴趣也许是在于美感”。消费者对审美的追求,使精神消费远比单纯的功能消费更有促进作用。
在形态、材质与肌理、色彩三者中,形态是最核心的问题,材质肌理和色彩都是依附于形态而产生的。在接下去的两个章节中,我们将主要探讨与形态相关的问题。
“形”是指物体的外观形状的二维轮廓,在一定条件下能被人视觉感受的外在样貌。是物质的、有形的、相对静止的、客观的。
“态”是指物体内在呈现出的不同的精神特征,是蕴藏在物体内的“精神状态”。是精神的、内在的、富有内涵的、主观的。
“形”具有外显性,可以被我们的感官直接感知;“态”则具有抽象性,蕴藏于事物的内部,需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形态”就是客观的外形和主观的神态的结合。
本章所指的“构型”,就是指形态的创造,包含了“形”的表层结构,和“态”的深层结构的创造。
形态的分类
抽象形态是在作品形象上与自然对象较少或完全没有相近之处。抽象一词的本义是指人类对事物非本质因素的舍弃和对本质因素的抽取。人们在感知这类形态时往往会和个人的生活经历建立联系,可能会对同一形态产生不同的理解。
抽象设计作品大体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对自然对象的外观加以简约、提炼或重新组合;第二类完全舍弃自然对象,创作纯粹的形式构成,并因此被称为纯抽象。
具象形态是指具体存在于空间而且能够被感知的一种形状或形态。
具象设计作品中的原型都具备很强的识别性。欧洲古代的模仿说、中国古代的应物象形说、达·芬奇等人的言论都是具象艺术有名的理论表述。
若将抽象形态与具象形态这一对概念放在丰富多采的人类艺术史中,则可以看到,它们像是磁棒的两极,许许多多艺术作品位于纯粹的抽象艺术与酷似自然物的具象艺术之间。例如中国新石器时代部分彩陶的纹饰、许多非洲部落的原始木雕与面具、欧洲中世纪的一些宗教绘画以及部分中国的文人写意画。这类艺术作品或对特定对象加以大胆变形和装饰化处理,或将不同对象的局部特征进行适度的组合,使之难以简单地用抽象或具象这对概念加以划分。中国艺术家“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和“妙在似与不似之间”的言论,从创作过程与形象特征两个水平上描述了传统中国艺术家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
同样应用在设计领域,抽象形态和具象形态都会存在,能够表现人类不同的精神内容,创造出不同的形式感,给人以不同的审美享受。它们各自拥有不可替代的美学价值。同时它们也时常共同表现一个作品,也就是说设计中也会存在具象形态之中也包含着或多或少的抽象因素;同样,许多抽象设计作品中的形象,亦有与自然对象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提取具象原型中本质上的特征,包含着具象因素。在产品设计的抽象形态创作中,主要采用剪切构型、组合构型的方式来推敲形体;具象形态创作中,以比拟和联想的方式提炼概括形体。
2.2剪切构型
在平面设计中,受到二维空间的限制,形态的表达主要通过图形、图像、文字来表达。其形体空间感的表达主要依据人类对于空间知觉和空间感的认识而进行,它包含了许多人们在造型活动中的主观的空间概念,复杂而新奇,展现着人类思维的闪光点。
比如利用形态大小变化来表现空间感,这虽然是平面设计的手法,但同样的产品设计中的散热孔、进风口的设计中被广泛使用。产生空间感最主要的条件就是物体形态的前后距离关系,相同的物体形态因距离远近的不同,看起来大小也不同,因此,在平面上利用这种视觉定势,使较大的物体形态有向前感,较小的的物体形态有后退感。这种利用大小变化形成空间效果的手法相对容易掌握,但物体形态之间大小要有尺度,不然,形与形之间的关系就脱离了,反而起不到形式空间感的目的。
建筑也是通过形态来建构与表达的,建筑设计面向特定地域或环境形态,影响建筑生成的主要因素有自然状况、社会规范、经济能力、交通基础和人文习俗等。这和产品形态生成过程中受诸多因素的限制局面是一样的。建筑设计中若这些因素发生变化,建筑亦随之变化。不论如何描述建筑,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建筑形态,而建筑形态的生成及其适宜性是由其所处的环境形态来激发和评判的。建筑设计的创新不是追求标新立异,而是寻找源于基地特征并具有原创性的解答,以适宜的技术及合理的代价解决问题是一条可行之路。
图2—1 各领域中造型元素构成与表达
平面设计中对视觉心理的运用、建筑设计对适宜答案的寻求都启发着产品设计中对抽象的产品形态的控制与把握。产品的形态也不在于追求怪异,尤其在抽象表达中大都是由一些方体、柱体、球体等基本形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