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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票资格认定及所需资料
建筑业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
资格认定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条件
1、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核算规范准确,账簿设置齐全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2、使用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对要求的开票和申报软件。
3、按照规定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房地产项目登记;
4、收入核实
二、所需资料
1、建筑业、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表
2、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工程项目登记表(所有工程);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5、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7、2010年、2011年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8、银行结算账户复印件(验原件);
9、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承租一年以上)。
三、资格取消
具有建筑业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地税务机关取消其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
2.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未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的;
3.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的;
4.代开或者虚开发票的;
5.偷税、抗税的;
6.未妥善保管、使用发票造成严重后果的。
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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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代码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办税人员 ? 电话 ?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名称及号码 ? 开户银行帐号 ? 自有办公场所地址或租用办公场所地址 ? 租用办公场所租期 ? 年审内容 审核情况 1、工程项目登记情况 ? 2、税务机关规定的开票与申报软件使用情况 ? 3、账簿设置及财务核算情况 ? 4、发票及其他单证的保管使用情况 ? 5、申报及完税情况 ? 税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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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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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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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县级税务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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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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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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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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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依据《河北省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及《河北省建筑业税收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县级税务机关每年年审时使用。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二份,退回纳税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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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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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代码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办税人员 ? 电话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及证书号码 ? 开户银行帐号 ? 自有办公场所地址或租用办公场所地址 ? 租用办公场所租期 ? 年审内容 审核情况 1、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情况 ? 2、税务机关规定的开票与申报软件使用情况 ? 3、账簿设置及财务核算情况 ? 4、发票及其他单证的保管使用情况 ? 5、申报及完税情况 ? 税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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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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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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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县级税务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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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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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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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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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依据《河北省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及《河北省房地产业税收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县级税务机关每年年审时使用。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两份,退回纳税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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