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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史讲义.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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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史讲义

绪论一中华法文化的特点(一)引礼入法,礼法结合“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二)天理、国法、人情三者的沟通“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三)法的公平要求与权利等差“八议”、“官当”(四)法自君出,权尊于法西汉廷尉杜周“不偱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杜周的回答是:“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五)家族本位的伦理法治亲贵合一,家国一体(六)重刑轻民,律学是法学的主要形式重公权,轻私权;刑与法同义,律学是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学。(七)职官管理法占有较大比重人治—官治—治官(八)制定法与判例法的结合秦时的“廷行事”和汉朝的“决事比”二转型时期概览转型时期八个阶段:(一)鸦片战争前后从抨击“祖宗成法”到“师夷变法”(二)太平天国时期太平天国的法制(三)洋务派时期“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四)改良派时期民主、法治、三权分立等法律学说的输入(五)民主派时期民主宪政的尝试(六)北洋政府时期议会制度的尝试与失败(七)国民政府时期“六法全书”(八)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与法制的建设三学习中国法制史的作用与方法(一)学习中国法制史的作用培养历史观、国家观和法律观;为学习法学理论和部门法提供有关的历史知识,以加深对于我国现行法律的理解。(二)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方法1、结合历史背景2、寻找学习规律3、静态与动态结合4、比较分析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11世纪)学习要求:1、掌握中国法的起源    2、了解夏、商两朝法制的基本情况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一 中国法律的起源(一)氏族血缘纽带随着国家的形成而更加强韧(二)部落联盟首领的权威在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日益加强(三)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为法(四)刑起于兵第二节夏朝法律制度简述一立法的指导思想“奉天罚罪”的法制观二“禹刑”——夏代的法律(一)“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二)“夏刑三千条”1,刑种:大辟、膑、宫、劓、墨2,罪名:“昏、墨、贼,杀”;“罪莫大于不孝”;“不用命戮于社”3,监狱:“圜土”、夏台第三节商朝的法律制度一神权政治与法制(一)“率民以事神”(二)以天命、祖命宣布王命二“汤刑”—商朝法律的总称“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一)主要刑名:墨、劓、刖、宫、大辟文献所载商代刑罚:炮格(烙)、醢(hai)、脯(fu)、劓殄(tian)等。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约公元前11世纪—前770年)学习要求:掌握西周法制的指导思想、礼与刑的关系、法律内容、司法制度第一节周初法制的指导思想一、敬天保民与明德慎罚 天命总是归属于“德”者,敬天落实到保民;“德”运用于法制便是“明德慎罚”二、“亲亲”与“尊尊”的礼治思想(一)亲亲、尊尊“亲亲”即亲其所亲,亲爱自己的亲属,核心是“孝”;“尊尊“即尊其所尊,尊爱自己的尊长,核心是“忠”。第二节西周的立法活动一制定周礼“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孔子)(一)“礼”的基本内容(形式)――五礼 1,吉礼:祭祀之礼2,凶礼:丧葬之礼3,宾礼:宾客之礼4,军礼:军旅之礼5,嘉礼:冠婚之礼二编订刑书(一)“九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二)“吕刑”西周中叶穆王命司寇吕侯主持制定《吕刑》(甫刑)三礼与刑的关系(一)作用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二)地位上:礼主刑辅(三)适用对象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强调礼的特权性,“刑不上大夫”强调刑的对象主要是平民。第三节西周法律的主要内容一刑事法律(一)定罪量刑的原则1,因时因地制宜的原则“三国三典”: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时乃不可杀。”眚:过失;非眚:故意。非终:偶犯;惟终:惯犯。3,罪不相及原则“罪人不孥”第四节西周的司法制度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公元前221年)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革一成文法公布的背景井田制的破坏王室衰微,诸侯争霸诸侯各国适应形势进行改革第二节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一这一时期的法制原则(主要反映法家的思想)(一)缘法而治的原则1,国家必须制定法律韩非子:“明法者强,慢法者弱”2,君臣必须依法办事《管子》:“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商鞅:“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3,反对以私废法立法名分,不以私害法,则治。(二)刑无等级的原则韩非子:“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三)重刑轻罪的原则“以刑去刑”(四)布之于众原则《管子》:“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亚里士多德:“法治应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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