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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道路石油沥青采购项目(第二次).doc
2013年度道路石油沥青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JF[2013]032104号
采 购 人: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
采购代理单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四章 评标方法 1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9
第六章 采购需求 42
第七章 合同格式 4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采购人)委托,就2013年度道路石油沥青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13年度道路石油沥青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的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门户网站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报网上发布。
购买采购文件
时间:2013年4月18日起至2013年4月2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投标人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副本原件购买采购文件,所有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在2013年5月7日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代表(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面送达并递交;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3年5月7日9:30(北京时间)
六、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邮编: 515041 电话: 0754 传真: 0754 联系人: 庄工 联系人电话: 0754 电子邮件: shtbsc@163.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 购 人: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0754传 真:0754联系人:庄工 10 投标保证金:18000.00元人民币,以有效保函或现金的形式递交。 11.1 投标有效期: 90天 12.1 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4份 14.1 投标截止期:2013年5月7日9:30(北京时间) 16.1 开标时间:2013年5月7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 28 30.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2))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2.1 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函、法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
1.2. 对通过商务、技术和价格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议,针对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各个投标人进行评分。 综合评审评分(F1) 权 重 70%(A1) 30%(A2) 1.3.2综合评审标准:详见表2-2
1.3.3每个评委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审得分。
1.3.4价格评分:将评委会校核后的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定义为评标价格,取评标价格最低的为基准价格,评标价格等于基准价格的定为 100 分(基准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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