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业务工作规范.docVIP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信访局业务工作规范

信访局业务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人员和信访事项责任主体的责任,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建立起权责明确,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局面,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接待受理 第二条 工作人员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热情接待每一起群众来访,受理每一封群众来信。 第三条 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谁接待、谁登记、谁处理。 第四条 对每一起群众来访,每一封群众来信,信访工作人员要耐心听取群众诉求,认真阅看群众来信,准确领会来信来访人的意愿,并详细登记信访事项的来源、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信访事项的基本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三章 审查和移交 第五条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访事项进行审查,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从而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六条 对经审查,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面(对于人访)或3日内回信(对于信访)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一)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二)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对于下级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法定期限内以走访形式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四)对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予受理。 第七条 对经审查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将该事项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县(市、区)信访部门办理。 对转送或交办的信访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建立工作台帐,完善移交手续,明确办结时限,切实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 局办信股、接访股要定期向区信访局通报转送情况,以便区信访局全面掌握我区范围内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 第四章 督查督办 第八条 对转送或交办的信访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督促责任单位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在收到转送、交办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信访事项并书面告知信访人。 第九条 对责任单位受理的每一起信访事项,首问责任人要通过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约请督办、实地督办和联合督办等形式,定期督查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确保每一起信访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条 要加强对基层办理信访事项工作的指导,确保基层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信访事项。对一些疑难信访案件,要给予基层必要的帮助,必要时可协调有关领导或部门共同参与,促进疑难案件解决。 第十一条 要严把结案质量关。对信访事项的办结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根据审查情况,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经审查,符合结案标准的,予以审结; (二)经审查,不符合结案标准的,区分不同情况,要求责任单位: 1、及时补查、补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有关材料; 2、退回责任单位重新办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有关材料。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务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市、区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一)违反《魏都区信访局限时办结制》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魏都区信访局服务承诺制》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魏都区信访局首问负责制》有关规定的; (四)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 (五)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单位的。 第十三条 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信访局要按照责任追究的规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受理、上报而未按规定登记、受理、上报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三)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四)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五)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单位的; (六)打击报复信访人的; (七)对交办的信访事项,不能及时处理,引发到区以上大规模集体上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应当追究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局各业务股室的具体工作规范参照本规范制定。 第十五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许昌市信访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信访工作动态,全面反映各级各部门信访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78981183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