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 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案例分析.doc

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 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案例分析.doc

  1. 1、本文档共4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 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案例分析

产品质量法案例分析 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案例分析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案例分析”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的支持! 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案例分析 论文摘要: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问题是产品质量法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一则案例的分析,对产品责任问题加以分析,以期对此有更为深入的认识。 论文关键词:产品责任,侵权,缺陷产品,归责 案情简介: 2010年5月,某物流公司从上海某公司购买了一套升降机,并在该公司办公楼内进行了安装使用。2011年12月,张某作为某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工到该物流公司工作。2012年3月7日9时许,当张某在该物流公司办公楼三楼刚进入升降机,尚未触动升降机内的任何按键,升降机却突然发生故障,猛烈坠落到一楼地面。张某当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腿踝关节粉碎性骨折,右脚足弓断裂。共计住院35天,花去了医疗费72694.70元。出院后,张某又在门诊治疗中花去医疗费18674.20元。同年7月13日,张某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后张某要求上海某公司赔偿,被该公司拒绝,理由是升降机出现事故是质量问题还是操作不当造成已无法认定,无证据证明系升降机质量问题;且该公司仅仅是升降机的销售者,张某应当追究的是升降机生产厂家的责任。张某索赔无果后,遂起诉至法院。 一、产品责任中的“产品缺陷” 所谓“产品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由此可见,在两种情形下可以认为产品存在缺陷: 第一种情形是指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一般而言,造成“不合理的危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产品本身存在设计缺陷,即由于产品在设计上就存在问题,导致产品即使是在正常使用中也存在危及人身、其它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例如,家庭中日常使用的液化气灶,因其储存钢罐的结构或安全系数在设计上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有可能导致在正常使用中爆炸的,则该产品即存在设计缺陷。(2)产品制造缺陷,是指产品虽然在设计上并不存在问题,但是在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从而导致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例如,玩具厂家生产的儿童玩具,应当避免使用能够伤害到儿童的原材料,而应当采用安全的软性材料,但是在制造过程中未按照设计要求使用了金属材料并带有锐角,使得儿童在使用此玩具的 过程中存在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则该产品即存在制造上的缺陷。(3)产品告知缺陷,也称指示缺陷、说明缺陷,即由于产品本身不可避免的特性而使其自身存在一定的合理危险性。对这类产品,生产者应当在产品或包装上、说明书中加注必要的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告知使用注意事项。如果生产者未能尽到告知义务,导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人身、其它财产损害的,则该产品即属于存在告知缺陷的产品。例如,煤气热水器在一定条件下会对使用者产生一定的危险性,生产者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告知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如必须将热水器安装在空气流通的地方等。如果生产者没有明确告知,就可以认为该产品存在产品告知缺陷,从而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第二种情形是指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是必须执行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一旦进入市场,就有可能给消费者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上的损害,因此我国产品质量法将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认定为缺陷产品。 在本案中,张某因升降机突然发生故障而严重受伤,这不能被看作乘坐升降机所应面临的合理危险,因此可以认为该升降机是缺陷产品。尽管上海某公司否认机器故障是质量问题所致,但并未提供证据加以证实,因此该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 二、产品责任中受害者的诉权 在此,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产品责任的性质。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它是一种侵权责任而不是一种违约责任,它不以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而是基于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这一事实而产生的。无论是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有直接合同关系的消费者、用户,还是其他第三人,因使用缺陷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受害人均可要求赔偿。第二,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不同于其它一般侵权责任。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归责原则的适用上,普通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作为特殊侵权责任的产品责任

文档评论(0)

raojun00006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