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犯罪 浅谈侵犯著作权犯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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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犯罪 浅谈侵犯著作权犯罪 摘要:侵犯著作权犯罪是一种发展变化较快的犯罪。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尤其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突飞猛进,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犯罪对象、行为方式、犯罪主体、发案领域等也随之不断地变化和更新,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进行简要分析,… 摘要:正确的价值取向的确立有利于政府确立正确的前进方向,并更好地履行其职能。服务型政府建设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发展的趋势,我国政府目前也致力于将建设具有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项职能体系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我国政府改革的目标。本文结合我国… 摘要:清末民初,随着正太铁路的通车,一条沟通山西与河北的近代化交通运输线路随之建立。铁路的兴起对沿线各地,尤其是对太原、榆次、阳泉、石家庄四地,产生了巨大影响。正太铁路在促进沿线城市向近代转型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关键词:正太铁路;商业;工业;城市…   摘要:侵犯著作权犯罪是一种发展变化较快的犯罪。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尤其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突飞猛进,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犯罪对象、行为方式、犯罪主体、发案领域等也随之不断地变化和更新,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进行简要分析,明确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正确理解和适用该罪名对司法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著作权;侵犯著作权;犯罪   文献标志码:A   一、著作权与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   著作权,分为狭义的著作权和广义的著作权。狭义的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专有权利。广义的著作权,包括狭义的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即作品传播者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内容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获得报酬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其他权利。   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第二种认为,“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第三种认为,“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或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制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特征   从文章、专著、译著、小说、诗歌、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文学、艺术品市场到电影电视作品、音乐、戏剧市场,从图书出版市场到音像制品市场等等,可以说,经济、文化、生活领域中凡是有可以被称为作品的地方,就有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的出现。其中,尤以音像制品、图书出版以及美术作品的等方面为烈。另外,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侵犯著作权犯罪领域又涉及了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与信息科技有关的新类型犯罪。   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对象多种多样,包括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其他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犯罪对象的多样性决定了行为人非法复制发行他人作品、制品时必然采取不同手段,从而对不同作品、制品的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呈现出类型多样,内容复杂的特点。   目前,由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程序多,工作量大,往往需要多人配合,因而行为人往往结伙作案;更有甚者,单位参与作案的情形也不断增多,特别是图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盗版活动,多为单位实施。因而,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主体呈现出多元化、集体化的特点。同时,与传统的犯罪相比,侵犯著作权犯罪与科技人员犯罪、计算机犯罪均属高科技领域中的犯罪,实施这种犯罪往往需要行为人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而,侵犯著作权犯罪主体的专业素质往往较高。   三、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认定侵犯著作权罪时,应划清该罪与一般侵权行为的界限,两者的区别在于:(1)主观要素不尽相同。前者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是出于故意,并以营利为目的,反之,则不构成本罪;后者在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或有无营利目的,均不影响其构成。(2)行为方式范围不同。前者仅限于刑法第217条列举的四种行为方式;后者除此四种行为方式外,还包括著作权法第45条及第46条所规定的其他11种侵权行为方式。(3)是否有严重情节不同。前者具有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后者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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