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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条款的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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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条款的解释.

/n16/n1581/n2321/n6039/n25608html 索 引 号 ? 012150073/2010-00379 发布机构 ? 山西省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信息名称 ?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专业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审查条款的解释》的通知 文  号 ? 晋经信产业字〔2010〕599号 生成日期 ? 2010-09-25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其他 主题词 ? 汽车 审查条款 解释 内容概述 ?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专业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审查条款的解释》的通知 在线链接地址 ?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专业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审查条款的解释》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各有关企业:   2010年7月,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在河南省召开了部分省(市、区)专用汽车准入管理培训会。会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专家详细解读了《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第45号公告),重点讲解了专业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条款。为便于企业更好地贯彻工信部45号公告精神,理解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及审查要求,我们将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的审查条款解释整理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指导工作。   附件:《专业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审查条款的解释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   附件:   《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   审查条款的解释   第一项: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发展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的符合性。   企业批准设立的文件手续。   企业办理了相应的注册、评估、备案手续。   在产品技术、商标注册与使用、专利等方面没有法律纠纷。   第1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规定。企业设立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解释:   企业按照产业政策规定的方式及程序核准,地方主管部门及国务院主管部门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企业符合商标法、专利法、会计法、税收征收法、汽车产业政策等。   能提供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据。   企业设立纳入当地工业或者区域发展规划,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具有环评、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证明,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   第二项:产品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   企业具备必要的生产、检验设备设施。   企业具有与产品有关的生产加工过程。   生产组织合理有序,能够正常运行。   硬件的投入满足最低要求。   第2条:应有必要的生产厂房、存储场地及适宜、整洁的生产环境。生产组织布局合理,有适应产品生产的物流系统,区域标识明显。应具有厂房、生产设备和其他生产设施的所有权。应具有主要检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长期使用权(按照国家生产用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租赁场地组织生产的企业,应具有至少十年以上的租赁期限。   解释:   厂房、土地、有关仪器设备有所有权、主管部门验收、购入单据等证明材料。   生产现场及库房应整洁,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物流方向相适宜,保证物流通畅、标识清晰;工位器具及生产线上的吊具等设计合理,必要时应软化,保证产品在制造过程和贮存过程中的防护。   区域标识:部门、车间、库房/在线货架、人行/车行/物流通道、不合格品、合格品、待处理品、待检验品、模具摆放位置图、整车/零部件库位图等。   如何保证物流配套(不会出现装错轮胎、颜色错误、配置错误等)。   公司的主要生产设施设备、检验仪器设备的台帐、清单清晰,有相关购置票据,使用时间在规定的折旧期限内。重组或者资产转让的,要有明确的协议、合约界定设施设备仪器的所属。   第3条:许可产品的年销售量应与获许可时的规定相适应。对于设立3年以上的企业,年平均年销售量(或者年平均销售收入)按照近3年计算。   消防车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生产、检验设备的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消防车生产纲领应不小于年产80辆。   生产特种作业车底盘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生产、检验设备的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特种作业车生产纲领应不小于年产100辆、且年销售收入不小于2亿元。   其他专用车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生产、检验设备的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对于生产两个及两个以上品种专用车的企业,设备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   解释:   获许可时的规定可在中机中心、企业查阅当时的报告。年销售量与获许可时的规定不适应时(低于获证许可时数量/销售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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