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商法复习重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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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商法复习重点

期末考试商法复习重点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期末考试商法复习重点”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的支持! 一、商的含义(P1) 经济学上商指以营利为目的,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 二、商法的概念 商法又称商事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事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和实质意义的商法。 三、商法的特征 (一)商法的兼容性:1、作为私法的商法具有公法的性质; 2、既具有任意性又兼有强制性。 (二)技术性:商事立法在组织法中、行为法中、内容上、不同系统的协调上运用了大量的技术。 (三)营利性: (四)国际性。 四、商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指反映一国商事法律的基本宗旨、对于各类商事关系具有普遍适用意义或者司法指导意义,对于统一的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某些基本法律规则。 四、强化商事组织原则: 1、商事组织设立的准则主义 2、商事主体资本的确保原则: 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 公司资本确定、 资本 充实和资本不变三原则 公司对自己的自有资本不得贷款给其他股东或组织 3、商事主体责任承担的有限责任规则 4、商事主体破产、解散的风险回避规则 5、商事主体风险负担上的分散规则 (二)维持交易安全原则 1、商行为实施上的强制主义 2、商事活动的公示主义 指商事活动的交易当事人,对于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所有营业上事实,须进行登记并负有公示告知义务的一种法律要求,旨在保护交易相对人和不特定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商行为效力确定上的外观主义 指以交易当事人行为的外观为标准,从而确定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4、商行为后果承担上的严格责任主义 指从事上市交易行为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较之于一般民事主体更为严格。包括普通连带责任和广泛无过错责任。 5、排斥交易相对人自由意思的绝对责任主义 1、 促进交易迅捷原则 1、交易后果确定上的短期消灭时效主义 指法律对于基于商事交易行为所生之债的法律保护期间特别给与缩短,从而迅捷确定其行为之效果。 2、交易行为要素中的定型化规则 3、交易效力要求上的行为要式性规则 4、责任豁免手段上简便性规则 (四)实现交易公平原则 1、交易主体上的平等原则 2、商事交易意思要素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3、商事交易和后果确定上的情势变更原则 1、 商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商主体又称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特征:1、商主体是一种法律拟制主体,需要国家授权。 2、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的主体。 3、商主体是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即在商法上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六、商事主体与民事主体能力的区别 一、 商事能力是商主体依法从事商行为,并由此承担法 律上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能力。商主体需要授权,民事主体不需要。 二、 商事能力附加于民事能力之上,以民事能力为基础。 三、 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皆以法律授权范围为 限,而民事能力与自然人的生命延续和意思成熟程度密切相关。 七、商事主体立法规制的原则 1、客观主义原则:又称实质主义原则,它是指商事法着眼于行为自身的商的性质,并将其行为主体确定为商事主体 2、主观主义原则,又称形式主义原则。同客观主义相反,它是指商事法确定商事主体时,着眼于商行为的形式。 3、折衷主义原则。 1、 商主体的分类 (一)商个人。又称商自然人,它是指依商事法规定从事商事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二)商法人。它是指依法成立并依商事法规定从事商事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人。 (三)商事合伙。 一、 商事主体资格的存续期间。 在我国,自然人商事主体资格应从被核准等级并发给营业执照之日起取得;从完成注销登记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回营业执照之时消灭。 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即成立并自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经该机关核准并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商事主体资格即告消灭! 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资格的取得与消灭跟授权的时间相关。 一、商行为的含义。 商行为是指商主体所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 (一)商行为是一种行为,同法律规范相联系。 (二)商行为是商主体所为的行为。 (三)商行为是商主体在商事经营中所为的行为。 十一、商行为的特征 二、以营利为目的 (二)经营性 (三)商主体从事 (四)体现商事交易的特点 1、商行为是与风险的防范密切相连的行为 2、商行为是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性与公开性并存的行为 3、商行为是注重效率的行为 十二,绝对商行为和相对商行为 1,绝对商行为,指该商行为是依行为的客观的商性质,并由商事法律规定,又称客观商行为。 2,相对商行为,指该商行为依行为主体的营利性,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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