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专利 通过实例说明药品专利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的异同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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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专利 通过实例说明药品专利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的异同点 通过实例说明药品专利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的异同点 中药产业是21世纪最具发展空间的产业之一。据悉,目前全世界有逾200家公司和数十个研究机构正在从事天然药物的开发,一些国家从我国进口粗加工的原料药后再行精加工,制成符合国际标准的片剂、胶囊等,高价行销全… 法律环境差异会影响财险市场发展吗? 半 来 自中国省际面板数据 的检验 许 荣 戴稳 胜 张 迪 [ 摘 要 ] 理 论研 究和 实证证 据 都表 明 法制环 境对 金 融市 场发 展存 在 显著 影 响 , 但 是 关 于 法制环 境 是 否影响 … 电气防火发展和检查探析 作者:颜炳恒 来源:《科技传播》2013年第16期 摘 要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电气火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发生次数已迅速攀升至第一位,已经得到政府机关部门尤其是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对电气防火的发展以及电气防火安全… 通过实例说明药品专利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的异同点 中药产业是21世纪最具发展空间的产业之一。据悉,目前全世界有逾200家公司和数十个研究机构正在从事天然药物的开发,一些国家从我国进口粗加工的原料药后再行精加工,制成符合国际标准的片剂、胶囊等,高价行销全球,其中包括反销中国市场。更令人担心的是,有相当数量的国外公司正通过知识产权占据国内的中药市场份额,其知识产权战略是一方面利用合作、收购、兼并来获得中国的中药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则抢先在中国申请专利,禁止中国企业生产和销售,然后再通过侵权赔偿来打垮中国企业。例如,吉林生产的“人参蜂王浆”在美国被他人抢先申请了专利,中国的“人参蜂王浆”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变成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韩国人在中国申请了“牛黄清心丸”的专利,这些专利批准后,意味着在中国国内,“同仁堂”等企业也不能生产和销售传统的中成药牛黄清心丸的口服液和胶囊的改进剂型产品 中药专利保护和中药品种保护的异同点 1.保护对象 现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是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自199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中药品种实施有效的行政保护,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药品种的低水平重复问题,保护了中药研制单位及生产企业开发中药新品种和提高中药质量标准的积极性,促进了中药生产企业的科技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相对于中药品种保护,中药专利保护是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的最高的法律保护。专利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相比具有以下优势:①不再担心药品配方、生产工艺(方法)泄露,这是因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必须公开药品配方、生产工艺(方法);②授予专利权后,容易获得药品批准文号;③由于获得了市场垄断地位,市场回报丰厚,收回投资快;④如果同时被其他国家或地区授予专利,国际化竞争优势明显;⑤提高中药的研发深度,促进中药进步,可以获得国家多项政府资金鼓励。由于中药品种保护不具有排他性,很难保证企业对所生产药品技术垄断性占有。例如,哈尔滨中药二厂曾经开发生产的“消咳喘”中成药,获得新药证书后,还不到两年的时间,其他厂家也纷纷获得该药的生产许可,结果造成多家企业竞争“消渴喘”一个产品的销售市场的局面。后来,哈尔滨中药二厂吸取经验教训,买下了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研制的,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双黄连粉针剂独家生产权,使得药品遍销全国各地,独占了该产品的市场,再也没有出现“消渴喘”那样的多家企业竞争的局面。 2.保护期限 我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相关内容规定了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的受保期限是7年,中药一级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分别是10、20、30年,同时该政策还规定如果受到保护的中药知识产权将要到期,个人或者单位可以申请延长保护期限。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数据查询,目前我国中药保护品种已从2002年9月的1668种,下降为2013年4月的970种,一批知名产品,如复方丹参滴丸、湿毒清胶囊等,其延长的保护期限已经或即将到期。我国《专利法》四十二条相关内容规定,对于一项发明专利,其可以享受20年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起始日期为专利申请日期,因此,根据两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可以获知,仅仅只有一部分的中药一级品种的知识产权享受的保护期限长于中药专利保护,其他的中药知识产权可以享受的保护期限远低于专利保护期限,同时,经过分析,我国目前中药品种保护大部分都属于二级保护,因此,中药品种保护整体上受到保护的期限远远小于二级保护。 3.保护适用范围 我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二条相关政策规定,《中药保护品种条例》的适用范围包 括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知识产权,分别包括中药人工制成品、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成药;我国《专利法》第二条内容规定,该法规的适用范围分别是中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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