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机组启动验收报告 大型排涝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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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机组启动验收报告 大型排涝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实施细则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大型排涝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实施细则”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的支持! 大型排涝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节 验收程序 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更新改造泵站具备试运行条件后,项目法人首先组织机组启动试运行。 2、项目法人在完成机组启动试运行后,再组织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 3、项目法人在技术预验收通过后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项目法人与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为同一主体的,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下同)。 4、阶段验收申请报告审查通过后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将阶段验收申请报告转报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 5、省水利厅同意进行阶段验收后协商有关单位,拟定验收时间、地点、委员会等有关事宜,组织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 第二节 机组启动试运行 1、机组启动试运行前,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机组启动试运行申请报告。 2、机组启动试运行由项目法人主持,设计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包括监造)、设备生产单位、质量监督 单位以及运行管理单位参加。 3、机组启动试运行前,项目法人首先将试运行工作安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项目法人再将试运行工作安排及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意见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省水利厅可在必要时派专家到现场收集有关资料,指导项目法人进行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 、 6、机组启动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1)泵站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必须动用的部分水工建筑物和输水管道已通过分部工程验收,进水、出水池水位及来水量均满足试运行要求。 (2)主机组及辅助设备已安装完毕,有关工作闸门、检修闸门等断流装置及启闭机设备已安装完成,并已通过分部工程验收,能满足泵站试运行要求。 (3)泵站供电确有保证,供电线路、变电站等均已验收合格,试运行用电计划已落实。 (4)泵站消防系统已通过检查验收,消防设备齐全、到位。 (5)试运行工作安排已经批准,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已制定,试运行值班人员已配齐,岗位责任明确。 (6)尚未完成的其他工程已采取必要安全隔离措施,并能保证试运行与其他工程安全施工互不干扰。暂不运行的压力管道等已进行了必要处理。 (7)机组启动试运行的测量、监视、控制和保护等设备已安装调试合格。通信系统能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7、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组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机组启动试运行方案(格式见附件1)、机组启动试运行检测内容及标准(格式见附件2)、机组启动试运行操作规程。试运行操作规程参照《湖北省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运行规程》和《湖北省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泵站具体实际编制; (2)检查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分部试运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 (3)检查机组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情况; (4)检查机组带主变与高压配电装置试验和并列及负荷试验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 (5)检查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 (6)检查带负荷连续运行结束后消缺处理情况; (7)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报告。 8、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24小时或7天内累计运行时间为48小时,包括机组无故障停机次数不少于3次; (2)受水位或水量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经过项目法人组织论证并提出专门报告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机组启动运行负荷以及减少连续运行时间。 9、机组启动试运行成果性文件为机组启动试运行情况报告(范本见附件3)。 第三节 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 1、申请阶段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 2、机组启动技术预验收应组建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前技术预验收工作。专家组成员应有2/3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成员的2/3以上应来自工程非参建单位。 设计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包括监造)、设备生产单位、质量监督单位以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派员参加。 3、技术预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建筑物基本完成,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2)与机组启动运行有关的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调试合格,可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3)过水建筑物已具备过水条件,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消防系统等已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测或验收; (5)机组、附属设备以及油、水、气等辅助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合格并经分部试运转,满足机组启动运行要求; (6)必要的输配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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